水管泡水殃及邻居 房主诉物业赔偿
导读:
乔某起诉称,2009年1月,因家中给水主管漏水,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到家中维修,维修过程中造成多部位漏水,其中包括自用部分。乔某入住后从未更换过水管,跑水部分虽为业主自用部分,但系物业公司维修动过的部位,故请求法院依法判令物业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经过法官与当事人多次沟通,向物业公司分析案件判决的弊端及调解对其工作的好处,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物业公司同意给付乔某3000元。那么水管泡水殃及邻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乔某起诉称,2009年1月,因家中给水主管漏水,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到家中维修,维修过程中造成多部位漏水,其中包括自用部分。乔某入住后从未更换过水管,跑水部分虽为业主自用部分,但系物业公司维修动过的部位,故请求法院依法判令物业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经过法官与当事人多次沟通,向物业公司分析案件判决的弊端及调解对其工作的好处,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物业公司同意给付乔某3000元。关于水管泡水殃及邻居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合同纠纷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乔某起诉称,2009年1月,因家中给水主管漏水,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到家中维修,维修过程中造成多部位漏水,其中包括自用部分。2009年3月,乔某家中给水主管以内自用部分水管漏水,给楼下业主谢某造成损失,经法院调解乔某向谢某赔偿损失5000元。乔某入住后从未更换过水管,跑水部分虽为业主自用部分,但系物业公司维修动过的部位,故请求法院依法判令物业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经过法官与当事人多次沟通,向物业公司分析案件判决的弊端及调解对其工作的好处,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物业公司同意给付乔某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