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共有范围包括哪些
导读:
业主共有范围包括哪些根据《物权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这一规定,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共有部分的一般范围作了划分,业主共有范围分别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建筑物的基本构造部分; (二)建筑物的共用部分及其附属物; (三)建筑物所占有的地基的使用权; (四)住宅小区的相关设施。那么业主共有范围包括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业主共有范围包括哪些根据《物权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这一规定,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共有部分的一般范围作了划分,业主共有范围分别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建筑物的基本构造部分; (二)建筑物的共用部分及其附属物; (三)建筑物所占有的地基的使用权; (四)住宅小区的相关设施。关于业主共有范围包括哪些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房产纠纷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业主共有范围包括哪些
根据《物权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这一规定,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共有部分的一般范围作了划分,业主共有范围分别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建筑物的基本构造部分;
(二)建筑物的共用部分及其附属物;
(三)建筑物所占有的地基的使用权;
(四)住宅小区的相关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