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交通事故鉴定机构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导读:
第四条司法鉴定收费标准,应当按照有利于司法鉴定事业可持续发展和兼顾社会承受能力的原则制定。第六条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以及法医、物证、声买卖合同纠纷像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在《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基准价(试行)》以外,新增的法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国务院价格主管第三百八十六条 仓单应载事项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损伤程度鉴定人 300-600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人 300-600
劳动能力、评残鉴定第四百一十八条 未按指示进行行纪活动的后果人 400-800
行为能力鉴定人 800-1000
活体年龄鉴定人 400-800
损伤与疾第十二章借款合同病关系鉴定人 600-1000
男性性功能鉴定人 500-800
医疗纠纷司法鉴定件 2000-3000
活体检验照相人 50-80
依据《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
第三条司法鉴定收费应当遵循公开公平、诚实信用、平等有偿和委托人付费的原则。
第四条司法鉴定收费标准,应当按照有利于司法鉴定事业可持续发展和兼顾社会承受能力的原则制定。
第五条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第三百三十七条 合同的解除管理。
第六条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以及法医、物证、声买卖合同纠纷像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资料类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基准价(《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基准价(试行)》附后)。
第七条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参照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收费标准基准价制定具体收费标准,或者在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收费标准基准价的基础上制定浮动幅度。
在《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基准价(试行)》以外,新增的法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医、物证、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新增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情第三百八十四条 仓储物的验收况,适时制定全国统一的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基准价。
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类以外的司法鉴定收费,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第一百八十六条 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与限制同级司法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价格管理形式和管理权限。国务院价格主管第三百八十六条 仓单应载事项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条涉及财产案件的司法鉴定收费,根据诉讼标的和鉴定标的两者中的较小值,按照标的额比例分段累计收取。具体比例如下:
(一)不超过10万元的,按照本办法附件中所列收费标准执行;
(二)超过1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收取;
(三)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0第一百六十条 支付价款的地点.8%收取;
(四)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收取;
(五)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4%收取;
(六)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2%收取;
(七)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收取。
对于标的额较大的,可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第二百四十一条 买卖合同的变更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司法鉴定收费金额上限。
本条第一款所称涉及财产案件的司法鉴定收费,只适用于司法鉴定中物证类的文书鉴定和痕迹鉴定中的手印鉴定,不适用于其他鉴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