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最新关于汽车买卖的协议范本
导读:
第四条、办理过户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有关瑕疵的保证,则只限于交付日后三个月以内,往后即不负一切责任。第七条、后记轿车交付之前,若因不可抗力之事由,致使轿车丢失或毁损,其责任由甲方负担。如明确经销商延期交付车辆,应该赔付多少违约金还是退车等。确认销售方的盖章名称与购车合同、发票上的名称三者必须保持一致。某工商人士指出,在受理的涉及购车合同的纠纷中,以消费者违约的情况居多。去年5月,市民谢先生预订汽车,在购车合同中店方明确优惠3000元,可提车时店方却称优惠取消了。那么2022最新关于汽车买卖的协议范本。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第四条、办理过户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有关瑕疵的保证,则只限于交付日后三个月以内,往后即不负一切责任。第七条、后记轿车交付之前,若因不可抗力之事由,致使轿车丢失或毁损,其责任由甲方负担。如明确经销商延期交付车辆,应该赔付多少违约金还是退车等。确认销售方的盖章名称与购车合同、发票上的名称三者必须保持一致。某工商人士指出,在受理的涉及购车合同的纠纷中,以消费者违约的情况居多。去年5月,市民谢先生预订汽车,在购车合同中店方明确优惠3000元,可提车时店方却称优惠取消了。关于2022最新关于汽车买卖的协议范本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合同纠纷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以下简称丙方)
上列当事人就汽车买卖事宜订立合约如下:
第一条、甲方就其约定,将其所有的轿车售予乙方,乙方买受。
第二条、后记轿车的买卖总金额为人民币***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项予甲方。
(1)本日(订约日)先交付定金***元。
(2)余款***元(中期款)于申请过户的同时支付。
(3)余款***元,可分十次支付,自****年**月**日至**月止,每月**日前支付**元,乙方应于过户时,将相当于上述期满金额的支票汇出交付。
第三条、甲方对乙方负责办理如下的过户与交付手续:
前条第(3)项的支票于过户的同一日支付。
第四条、办理过户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五条、乙方若无法履行第二条第(3)款项中任何一期的分期付款,则必须将余款一次付清。
第六条、甲方须保证后记轿车并无瑕疵。有关瑕疵的保证,则只限于交付日后三个月以内,往后即不负一切责任。
第七条、后记轿车交付之前,若因不可抗力之事由,致使轿车丢失或毁损,其责任由甲方负担。
第八条、丙方须对甲方保证,乙方确实履行本契约按期支付价金,并负连带赔偿责任。
本契约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为凭。
卖方(甲方)***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买方(乙方)***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见证人(丙方)***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附:
轿车的标示:
牌照号码:
颜色:
型式:
引擎号码:
二、签订汽车买卖协议的注意事项
(一)车辆信息详细标明
签订买车合同时,要明确约定汽车的品牌、汽车标识号码、发动机号码、汽车代码(车架号)等汽车本身应有的要素,尤其是汽车代码与汽车标识号码同时写明,防止汽车经销商掉包;车辆主要配置、颜色(具体到座椅颜色)、手排还是自排以及随车交付的文件等;价款应列明车辆交易的总价款(裸车价或是包牌价),付款方式和期限。
(二)细节要多多注意
消费者签约时要特别注意体现经销商合同责任的细节,如交车方式、地点、时间;保养、维修等售后服务(经销商担何种义务);免费保养以时间计,还是以里程计;交车时间违约后,双方责任是否对等。
(三)违约责任要明确
购车合同中要特别注意明确违约责任,要约定解决的方式,合同的管辖地。如明确经销商延期交付车辆,应该赔付多少违约金还是退车等。
票据上名称必须保持一致。
确认销售方的盖章名称与购车合同、发票上的名称三者必须保持一致。如果出现不一致,即使诉讼由于诉讼主体不明,对消费者而言非常不利。如买进口车,由于存在多级代理的形式,在没有弄清合同主体的情况下,购车人的权益很难保护。
(四)售后服务注明
售后服务条款,应重点列明经销商应承担何种义务(详细内容可参照《产品质量法》和《民法通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条款)。
三、汽车买卖的其他相关事项
(一)留心读懂购车合同
目前的购车合同都为店方的格式合同,要求消费者预付购车订金,并对车辆配置、优惠幅度、赠送礼品等进行约定。这些格式合同的一些特别约定项目,是明显有失公平的倾向性约定,例如“店方逾期交车的,退还客户订金;客户不按规定交款提车的,订金不予以返回。”合同中的这些约定,被不少消费者成为“霸王条款”。但从法律角度看,消费者一旦签订了类似的合同,就要履行其中的约定,否则算违约,经销商会按照约定扣下购车订金。
某工商人士指出,在受理的涉及购车合同的纠纷中,以消费者违约的情况居多。据了解,消费者毁约的理由多种多样,例如家人不同意购车、筹集不到资金、没看清合同等等。
不过,也有经销商违反合约的情况,例如逾期交车、不兑现优惠承诺等。去年5月,市民谢先生预订汽车,在购车合同中店方明确优惠3000元,可提车时店方却称优惠取消了。经相关部门协调,店方才履行优惠3000元的承诺。据悉,因经销商违约引发的纠纷,经有关部门介入调解后,经销商基本会退还客户订金,但客户提出的交通补助、误工补助等因没有列入合同范围而得不到支持。
提醒:店方提供的的格式合同,即便车友认定是“霸王条款”也较难改变,因为车商不可能根据个体客户的要求另外拟定单独的合同。因此,签订合同前要明确,如果主动违约的订金是拿不回来的,一定要考虑清楚才签约。如果车商违约不履行约定的,消费者应及时向工商等部门求助,以维护自身权益。
(二)特别约定可写入合同
“如果我老婆不同意我买这款车,你们要退还我订金”,“如果我哥哥认为这款车不好,那么你们得退我钱”……这些看似无厘头的要求,可以明确写入一些购车合同之中。而有了这些特别约定,消费者事后在索要订金时会轻松许多。
去年5月,梁女士看中一款轿车,但没有懂车的人帮忙把关,她又下不了决心购买。这时,销售顾问建议她先订车,并承诺如果事后她家人不喜欢该车可以退还订金。梁女士留了个心眼,要求在购车合同上注明:“若哥哥看后不满意,当日全额退款!”几天之后,她哥哥出差返回,为其把关之后并不认可该车。她要求退订时,店方找借口推托。在工商部门的协调下,店方全额退还订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