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可变更的情形包括什么
导读:
有如下变更或撤销的情形: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在合同无效、可撤销的合同被撤销、效力未定的合同效力未被追认等情形下,没有存在有效的合同关系,因此不发生合同的变更。合同的变更须经法院裁决程序的,不论是撤销还是变更,均须经过法院裁决。合同的变更基于形成权人单方意思表示的,例如选择权人行使选择权,当事人一方使合同变更。除此以外的合同变更,一律由当事人各方协商一致。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那么合同可变更的情形包括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有如下变更或撤销的情形: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在合同无效、可撤销的合同被撤销、效力未定的合同效力未被追认等情形下,没有存在有效的合同关系,因此不发生合同的变更。合同的变更须经法院裁决程序的,不论是撤销还是变更,均须经过法院裁决。合同的变更基于形成权人单方意思表示的,例如选择权人行使选择权,当事人一方使合同变更。除此以外的合同变更,一律由当事人各方协商一致。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关于合同可变更的情形包括什么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合同纠纷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合同可变更的情形包括什么
(一)如果合同中约定了可以变更的条件,当该条件成就时,合同可以变更。我们知道合同的内容都是当事人经协商一致达成的结果,体现着意思自治的原则,那么,我们也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出现什么情况时,可以变更合同。
(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也可以变更合同。既然合同订立体现着自愿等原则,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是否订立以及跟谁订立合同,那么在合同生效后,当然也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并与对方达成一致后,对合同进行变更。
(三)当事人可以根据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对合同进行变更。有如下变更或撤销的情形: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已存在着合同关系
合同的变更,是改变原合同关系,无原合同关系便无合同变更的对象。在合同无效、可撤销的合同被撤销、效力未定的合同效力未被追认等情形下,没有存在有效的合同关系,因此不发生合同的变更。
(二)合同内容发生变化
合同内容的变更通常包括:标的变更;标的物数量的增减;标的物品质的改变;价款或酬金的增减;履行期限的变更;履行地点的改变;履行方式的改变;结算方式的改变;所附条件的增添或除去;单纯债权变为选择债权;担保的设定或消失;违约金的变更;利息的变化等。
(三)合同的变更依当事人协议或法院裁决
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变更合同,法律效果可直接发生,不以法院的裁决或当事人协议为必经程序。合同的变更须经法院裁决程序的,不论是撤销还是变更,均须经过法院裁决。合同的变更基于形成权人单方意思表示的,例如选择权人行使选择权,当事人一方使合同变更。除此以外的合同变更,一律由当事人各方协商一致。
(四)须遵守法律要求的方式
对合同的变更法律要求采取一定方式,须遵守此种要求。当事人协议变更合同,有时需要采有书面形式,有时则无此要求。债务人违约而变更合同一般不强求特定方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三、合同显失公平的认定
合同的显示公平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利用自身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等情形,在与对方签订合同中设定明显对自己一方有利的条款,致使双方基于合同的权利义务和可观利益严重失衡,明显违反公平原则。
认定显失公平要注意以下两个方面:
(一)合同对一方当事人是否明显不公平:
1、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是否对等;
2、一方获得的利益或者另一方所受损失是否违背法律或者交易习惯等。
(二)合同订立中一方是否故意利用其优势或者对方轻率、没有经验,即利益受损一方是否因为无经验或者对合同相关内容缺乏正确的认识能力,或者因某种急迫的情况,并非出于真正的自愿而接受了对方提出的合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