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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实际履行主体是什么

陈明月律师2021.12.311030人阅读
导读:

关于合同的变更的法律规范,在合同法的第77条至第90条进行了规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第七十八条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第八十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五大内容应该是指不可或缺的,一般是当事人;标的;价款;履约条件;违约责任。那么合同的实际履行主体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关于合同的变更的法律规范,在合同法的第77条至第90条进行了规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第七十八条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第八十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五大内容应该是指不可或缺的,一般是当事人;标的;价款;履约条件;违约责任。关于合同的实际履行主体是什么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合同纠纷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关于合同的变更的法律规范,在合同法的第77条至第90条进行了规范。

《合同法》

第七十七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第七十八条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第七十九条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第八十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依据《合同法》第十二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标的;

(3)数量;

(4)质量;(质量是标的内在素质和外观形态的综合,包括标的名称、品种、规格、型号、等级、标准、技术要求、物理和化学成分、款式、感觉要素、性能等。)

(5)价款或者报酬;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五大内容应该是指不可或缺的,一般是当事人;标的;价款;履约条件;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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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款合同未实际履行怎样抗辩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借款合同未实际履行怎样抗辩

    内容:借款合同具有以下特点:借款合同为诺成合同。借款合同的标的物是金钱,属于消费借贷合同。民法学界通说认为,我国的借款合同应理解为诺成合同。借款合同为双务有偿合同。借款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互享权利、互负义务。借款合同大部分为要式合同。除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外,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另外,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协议书及修改借款合同的有关书面材料是借款合同的组成部分。那么借款合同未实际履行怎样抗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2.02.07319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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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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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立的合同双方并未实际履行但存在法定撤销情形的依然能撤销。成立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的,受损害方应当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出撤销申请。合同被撤销后,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合同签订后未实际履行该怎么办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合同签订后未实际履行该怎么办

    内容:实际履行原则是指合同当事人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履行自己的义务未经权利人同意不得以其他标的代替履行或者以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来免除合同规定的义务。在贯彻实际履行原则时应从实际出发根据合同的性质和债权人的实际要求确定是否必须履行。

    陈宗琼律师
    2022.02.22142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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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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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已签协议并给了保证金,合同是否实际履行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已签协议并给了保证金,合同是否实际履行

    内容:已签协议并给了保证金,合同是否实际履行以签订协议并且交纳了保证金的,只能确定保证金合同生效,但主合同是否已经履行要依据主合同的具体内容而定的。由于本法没有规定接受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不履行合同时是否应当双倍返还履约保证,所以我们不能将其视同为定金。其次,履约保证金也不同于预付款。预付款是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前提前支付合同约定价款。而履约保证金则发生不予返还的问题。(三)履约保证金采取银行保函的形式时,最容易与银行担保相混淆。而作为履约保证金的银行保函,只是银行保证在中标人不履行合同时,从其开户上支付相应的保证金额。那么已签协议并给了保证金,合同是否实际履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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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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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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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履行原则全面履行原则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合同履行原则全面履行原则

    内容: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中要相互配合协作,以利合同更好地履行。《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应当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义务。全面履行原则,又称正确履行原则或适当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及其质量、数量,由适当的主体在适当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以适当的履行方式,全面完成合同义务的履行原则。全面履行原则包括以下内容:合同的履行必须由双方当事人来亲自完成。由他人代替自己履行,即债务承担,应经合同债权人的同意,否则,债权人可拒绝接受履行。可见,全面履行必然是实际履行,而实际履行未必是全面履行。那么合同履行原则全面履行原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1.12.31402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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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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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六条的规定,婚前或者婚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屋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即使夫妻离婚时就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子女已达成合意,但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前,任何一方均可撤销赠与。因此,胡某与张某在离婚时签订协议,协议约定将共同所有的房屋过户给儿子小月。而协议签订后,张某未将房屋过户给小月,胡某有权撤销该合同。而因一方撤销赠与,致使该共同财产的权利未能转移至受赠人,该夫妻共同财产仍应由原夫妻双方依法分割。
  • 民法典中实际未履行的借款合同有效吗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民法典中实际未履行的借款合同有效吗

    内容:如果银行借贷或者公司借贷,借款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未实际履行的,不影响借款合同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那么民法典中实际未履行的借款合同有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2.02.07155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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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没有实际履行的民间借贷合同是否成立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没有实际履行的民间借贷合同是否成立

    内容:没有实际履行的民间借贷合同是否成立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民间借贷合同没有实际履行的,但借贷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的,民间借贷成立,但借贷合同要出借人出借款项后才生效。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民间借贷中利率有纠纷怎么办在民间借贷中,最易产生矛盾的也是利息。当事人约定了利率标准发生争议的,可以在最高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的标准内确定其利率标准。在有息借贷中,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即不得搞高利贷。说明这条规定不具备惩罚性。那么没有实际履行的民间借贷合同是否成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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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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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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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已经实际履行的合同符合下列条件就能撤销:1、合同已经成立,且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等情形;2、未过法定行使期限,即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在九十日内等其他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 借款合同管辖实际履行地如何确定诉讼管辖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借款合同管辖实际履行地如何确定诉讼管辖

    内容:借款合同管辖实际履行地如何确定诉讼管辖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确定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贷款方与借款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分别承担贷出款项与偿还贷款及利息的义务,贷款方与借款方所在地都是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依照借款合同的约定,贷款方应将借款划出,从而履行了贷款方所应承担的义务。即将借款交付时间确定为合同生效的时间。这才是将原告住所地确定为合同履行地的原因所在。那么借款合同管辖实际履行地如何确定诉讼管辖。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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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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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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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务合同实际履行地有什么规定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劳务合同实际履行地有什么规定

    内容:案件受理后,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发生变化的,不改变争议仲裁的管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最高违约金为人民币五万元,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最高违约金为人民币三万元。另外,我国的《劳动合同法》并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数额,这个可以由双方自由确定,但是如果是显失公平的也是无效的约定。劳务合同有以下特征:1、主体的广泛性与平等性。劳务合同的标的是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的活劳动,即劳务,它是一种行为。双方签订合同时应依据《合同法》的自愿原则进行。大部分劳务合同为非要式合同,除法律有做特别规定者外。那么劳务合同实际履行地有什么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1.12.31425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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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未实际履行的管辖法院有哪些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合同未实际履行的管辖法院有哪些

    内容:再次,民诉法解释规定了按照合同履行地确定管辖法院的两种特例。”如当事人可以约定:“合同履行中出现的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4、约定管辖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如本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就不能协议约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本应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的案件就不能协议约定由不动产所在地之外的法院管辖。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那么合同未实际履行的管辖法院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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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31253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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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的实际履行主体是什么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合同的实际履行主体是什么

    内容:关于合同的变更的法律规范,在合同法的第77条至第90条进行了规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第七十八条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第八十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五大内容应该是指不可或缺的,一般是当事人;标的;价款;履约条件;违约责任。那么合同的实际履行主体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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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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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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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履行的主体与标的有哪些?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合同履行的主体与标的有哪些?

    内容:那么合同履行的主体与标的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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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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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未订立合同但双方均已实际履行怎么处理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未订立合同但双方均已实际履行怎么处理

    内容:未订立合同但双方均已实际履行怎么处理如果未订立合同但双方均已实际履行合同的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关于合同的订立合同的订立是指缔约当事人相互为意思表示并达成合意而成立合同。而“立”强调缔约的结果,指的是双方合意的达成即双方当事人就合同条款至少是合同的主要条款已经形成一致意见各方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得以确定简言之合同成立。

    于海明律师
    2022.02.22201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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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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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解除与实际履行有什么关联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合同解除与实际履行有什么关联

    内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因一时履行不能,债务人在不能障碍消除前不负履行迟延责任;遇有履行不能情形时,债务人有及时通知对方的义务,并有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的义务;除承担违约责任;6、合同实际履行首先要根据事实情况来进行判断。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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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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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履行要什么条件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合同履行要什么条件

    内容:在与合同当事人签订合同时,要考察对方是否有实际履行合同,一般应对其主体资格、资信状况、经营能力、经营状况等综合情况作出判断,最大限度来保证不被骗,这需要合同当事人认真审查。那么合同履行要什么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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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31826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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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的实际履行与适当履行的区别在哪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合同的实际履行与适当履行的区别在哪

    内容:2、适当履行,又称全面履行原则,是指经济合同双方当事人必须严格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时间、地点、包装、运输、结算等各项条款全面正确地履行义务。全面履行原则是实际履行原则的具体化。一般情况下,经济合同的履行必须由合同双方当事人亲自履行;特殊情况下,依据法律规定,合同义务也可以由第三方完成,如保证合同。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受更,否则,应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合同履行地的确定规则。那么合同的实际履行与适当履行的区别在哪。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1.12.31312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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