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有哪些?
导读:
任二、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可以要求赔偿什么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那么2021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有哪些?
(一)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负全部责任,他方无责任。
(二)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其他方当事人无违章行为第一百一十一条 瑕疵履行的,由过错一方当事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三)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交管部门无法查证道路交通事故事实的,由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四)当事人故意第三百八十二条 仓储合同生效时间破坏、伪造现场及毁灭证据的,由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5.驾驶机动车发生与本车有关联的交通事故时,第一百八十四条 供用水、气、热力合同当事人不立即停车,不保护现场,致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6.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7.各方均无第七十七条 合同变更条件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开、公平、公正进行。任
二、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可以要求赔偿什么费用?
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17-22条:
(一)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二)第二百二十四条 转租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三)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居间合同纠纷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但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的,在债权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提存部门根据债务人的要求应当拒绝其领取提存物。 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标准计算。
(四)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五)住宿费,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六)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七)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八)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简称“基数”),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九)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