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用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误工费是谁赔

导读:
租用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误工费由机动车使用人赔偿。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车辆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要视个案的具体情况而定,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不同,赔偿数额也有所不同。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交通事故致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当事人在交通事故发生后需要注意第三百四十二条 内容及形式收集交通事故认定书、病历、医疗费发票和清单、个人收入证明、居第五十三条 合同免责条款的无效住证明、家庭成员户籍情况、交通费等证据,以便在诉讼中适用。那么租用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误工费是谁赔。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租用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误工费是谁赔?
租用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误工费由机动车使用人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
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一致时的侵权责任】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怎么确定?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解释》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不得拒绝旅客、托运人通常、合理的运输要求。。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
车辆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要视个案的具体情况而定,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不同,赔偿数额也有所不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将标的物提存。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交通事故致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人身损害的主要赔偿项目为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医疗费、误工费、住院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伙食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补助费、护理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交通费等主要项目。每年7月左右,各个省份会根据本地的统计数据公布统一的标准。当事人需要根据自身的户籍情况、伤残等级、家庭成员中被抚养人情况、旅客在运输中应当按照约定的限量携带行李。超过限量携带行李的,应当办理托运手续。个人收入情第十一条 书面形式况、住院治疗护理情况等因素提供证据予以确定赔偿数额。
当事人在交通事故发生后需要注意第三百四十二条 内容及形式收集交通事故认定书、病历、医疗费发票和清单、个人收入证明、居第五十三条 合同免责条款的无效住证明、家庭成员户籍情况、交通费等证据,以便在诉讼中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