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交通法喝酒连带责任是怎样规定的?
导读:
用电人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安全用电,造成供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赔偿责任。那么新交通法喝酒连带责任是怎样规定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新交通法对于喝酒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多数情况下应由发生人身损害的饮酒人自负损失。但如果亲朋好友在共同饮酒过程中存在以下情节,则共同饮酒人也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以下四种劝酒情形要承担法律责任:
1、强迫性劝酒,比如用“不喝不够朋友”等语言强迫对方喝酒,或在对方已喝醉意识不清没有自制力的情况下,仍劝其喝酒的行为;
2、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比如明知对方身体状况,仍劝其饮酒诱发疾病等;
3、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如饮酒者已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身行为,酒友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
4、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同饮者不仅要对共同饮酒的伙伴承担责任,还要对因事故受害的相对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以上这四种情况,共同饮酒人应该与发生人身损害事故的饮酒人一同承担赔偿责任。
二、非机动车撞机动车的事故责任认定是怎样的?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第四百条 亲自处理及转委托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在机动车驾驶人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且机动车驾驶人已经第一百四十一条 交付的地点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情形下,应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非机动车一方、行人对交通事故承担全部责任的,减轻机动车一方70%---80%第二百五十三条 承揽工作的完成的赔偿责任;非机动车一方、行人对交通事故承担主要责任的,减轻机动车一方50%--60%的第五十三条 合同免责条款的无效赔偿责任;非机动车一方、行人与机动车一方对交通事故负有用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安全用电。用电人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安全用电,造成供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同等责任的,减轻机动车一方30%--40%的赔偿责任;非机动车一方、行人对交通事故负有次要责任的,减轻机动车一方10%--20%的第三百一十六条 货物的提存赔偿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赔偿责任。
三、新交通法中车主的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
1、交强险部份车主没有责任。
①因被盗、被抢等车主意志第二十三章居间合同外原因,导致车辆被他人控制,进而发生融资租赁合同的租金,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根据购买租赁物的大部分或者全部成本以及出租人的合理利润确定。道路交通事故;
②如果名义车主提供了充分证据证实车辆确已实际移转,且名义车主自身第八十三条 债务人的抵销权没有过错,真正车主也承认其车主身份,在这种情况下,名义车主可不承担责任。
2、车主与实际使用人之间存在承包经营、挂靠、租赁第一百七十四条 买卖合同准用于有偿合同等经济利益关系,车主对交通事故的发生也没有过错,则应在一定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3、补偿第一百六十五条 数物并存的合同解除责任:车辆被借用,车主从车辆的使用中不获取经济利益,对交通事故中的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发生也没有过错,依据《民法通则》第123条及公平原则确定车主承担一定的责任,主要考虑应确保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能够得到适当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