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理赔流程是什么
导读:
出险后,客户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案。经立案后向被保险人发放有关索赔单证,并告知索赔手续和方法(电话、传真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等报案,由检验人员负责)。将索陪单证及备存的资料整理后,交产险部核赔科。所有赔案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理算完毕,交核赔科负责人复核。那么汽车理赔流程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报案:一般保险公司要求在事发48小时内报案。
(1)出险后,客户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案。
(2)内勤接报案后,要求客户将出险情况立即填写《业务出险登记表》(电话、传真等报案由内勤代填)。
(3)内勤根据客户提供的保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险凭证或保险单号立即查阅保单副本并抄单以及复印保单、保单副本和附表。查阅保费收第一百二十条 双方违约的责任费情况并由财务人员在保费收据(业务及统计联)复印件上确认签章(特约付款委托人违反约定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者失败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须附上协议书或约定)。
(4)确认保险标的在保险有效期限内或出险前特约交费,要求客户填写《出险立案查询表》,予以立案(如电话、传真等报案,由检验人员负责要求客户填写),并按报案顺序编写立案号。
(5)发放索赔单证。经立案后向被保险人发放有关索赔单证,并告知索赔手续和方法(电话、传真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等报案,由检验人员负责)。
(6)通知检验人员,报告损失情况第二百七十八条 隐蔽工程的验收及出险地点。
2、查勘定损
(1)检验人员在接保险公司内勤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完第四百零七条 委托人的赔偿责任成现场查勘和检验工作(受损标的在外地的检验,可委托当地保险公司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2)要求客户提供有关单证。
(3)指导客户填列有关索赔单证。
3、签收审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报酬。对支付报酬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定作人应当在承揽人交付工作成果时支付;工作成果部分交付的,定作人应当相应支付。核索赔单证
(1第三百三十条 定义及合同形式)营业部、各保险支公司内勤人员审核客户交来的赔案索赔单证,对手续不完备的向客户说明需补交的单证后退回客户,对单证齐全的赔案应在“出险报告(索赔)书”(一式二联)上签收后,将黄色联交还被保险人。
(2)将索陪单证及备存的资料整理后,交产险部核赔科。
4、理算复核
(1)核赔科经办人接到内勤交来的资料后审核,单证手续齐全的在交接本上签收。
(2)所有赔案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理算完毕,交核赔科负责人复核。
5、审批
(1)产险部权限内的赔案交主管理赔的经理审批。
(2)超产险部权限的逐级上报。
6、赔付结案
(1)核赔科经办人将已完成审批手续的赔案编号,将赔款收据和计算书交财务划款。
(2)财务对赔付确认后,除陪款收据和计算书红色联外,其余取回第七十八条 合同变更内容不明的处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