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致1人死亡刑事责任是什么
导读: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第三十六条 书面合同与合同成立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第二百零六条 借款的返还期限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第三百二十五条 技术合同价款、报酬或使用费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那么车祸致1人死亡刑事责任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交第五十四条 可撤销合同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第三十六条 书面合同与合同成立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第二百零六条 借款的返还期限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第三百二十五条 技术合同价款、报酬或使用费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