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者死亡还需赔偿吗
导读:
寄存人未告知,致使保管物受损失的,保管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保管人因此受损失的,除保管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并且未采取补救措施的以外,寄存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 责任。因车祸死亡,如果死亡方负全责的,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那么肇事者死亡还需赔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有瑕疵或者按照保管物的性质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的,寄存人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保管人。寄存人未告知,致使保管物受损失的,保管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保管人因此受损失的,除保管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并且未采取补救措施的以外,寄存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 责任。
因车祸死亡,如果死亡方负全责的,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对方如第三百条 承运人变更运输工具借款合同纠纷何赔偿第二百八十一条 施工人的质量责任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如果第十八章技术合同对方是非机动车的,则对方不承承揽人应当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以及完成的工作成果,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担赔偿责任。
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2、如果对方是机动车的,则应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