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要约是什么意思
导读:
合同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意思表示。希望对方能完全接受此条件的意思表示,不是法律行为。大多数合同都是甲方与一方各有一份。出要约的一方称为要约人,受领要约的一方称为受要约人。法律效力:1、要约的生效时间在要约的生效时间上,我国采用到达主义,即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应注意的是:1)到达是指要约送达受要约人控制的地方,如信件投入私人信箱,到达单位的传达室等,并要求受要约人拆开信件并了解内容。那么合同法要约是什么意思。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合同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意思表示。希望对方能完全接受此条件的意思表示,不是法律行为。大多数合同都是甲方与一方各有一份。出要约的一方称为要约人,受领要约的一方称为受要约人。法律效力:1、要约的生效时间在要约的生效时间上,我国采用到达主义,即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应注意的是:1)到达是指要约送达受要约人控制的地方,如信件投入私人信箱,到达单位的传达室等,并要求受要约人拆开信件并了解内容。关于合同法要约是什么意思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合同纠纷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合同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意思表示。希望对方能完全接受此条件的意思表示,不是法律行为。大多数合同都是甲方与一方各有一份。
出要约的一方称为要约人,受领要约的一方称为受要约人。
法律效力:
1、要约的生效时间
在要约的生效时间上,我国采用到达主义,即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应注意的是:
1)到达是指要约送达受要约人控制的地方,如信件投入私人信箱,到达单位的传达室等,并要求受要约人拆开信件并了解内容。
2)采用数据电文方式发出的要约,收件人指定特定接受数据电文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2、要约的存续期间
要约的存续期间是指要约在多长时间内持续具有法律效力。一般来说,要约中规定了要约的有效期间的,则在该期间内有效;如果要约中没有规定有效期间的,则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口头要约对方没有即时作出承诺的,要约便失效;书面要约的有效期间为合理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