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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备案登记表

王学瑞律师2022.01.04673人阅读
导读:

出租人应交验的有关证件: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证件和土地使用证;向外来流动人员出租的,还应附公安部门发放的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出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共有房屋出租的,还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或委托书;代理出租的,应具有房屋所有权人委托代理出租的证明。当事人一方要求登记备案,另一方不予配合的,则要求登记备案的一方可持租赁合同和一方应提交的材料向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那么租赁合同备案登记表。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出租人应交验的有关证件: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证件和土地使用证;向外来流动人员出租的,还应附公安部门发放的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出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共有房屋出租的,还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或委托书;代理出租的,应具有房屋所有权人委托代理出租的证明。当事人一方要求登记备案,另一方不予配合的,则要求登记备案的一方可持租赁合同和一方应提交的材料向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关于租赁合同备案登记表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房产纠纷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出租人应交验的有关证件: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证件和土地使用证;向外来流动人员出租的,还应附公安部门发放的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出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共有房屋出租的,还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或委托书;代理出租的,应具有房屋所有权人委托代理出租的证明。

承租人应提交的材料:承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上述应提交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中,居住在国外的中国公民还应提交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香港、澳门的,还应提交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的,还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境外企业、其他组织的,提交经公证或认证的设立证明。

凡当事人登记备案提交的材料符合规定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局受理处出具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凡不符合的,不予登记备案。

当事人一方要求登记备案,另一方不予配合的,则要求登记备案的一方可持租赁合同和一方应提交的材料向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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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签房屋租赁合同的手续:一般是要租赁双方提交各自材料去所在街道租赁所办理:房东:房产证,身份证;租客:身份证/公司提供营业执照;如有委托,需要有正规的委托材料(有严格的需要公证处盖章的委托书);还有地方需要住所管理处开具证明等等,双方在租赁合同上签字/盖章,到租赁所备案办理,方可开具租赁税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五条 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 深圳租赁合同强制备案登记或取消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深圳租赁合同强制备案登记或取消

    内容:据了解,《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如被废除,最直接的影响是目前仍适用的房屋租赁合同强制登记备案制度将随之消失。通过房屋租赁合同强制登记备案制度以实现“以房管人”的功能,实际上可以用居住登记制度来取代。而且,房屋租赁合同强制登记备案制度,与国家当前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决定性作用的改革要求不符。代表们指出,《条例》的登记备案制度在执行中收效甚微。此外,《条例》对未依规定按时进行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登记的行政相对人给予的行政处罚过于苛严,高达合同总价款20%的罚款明显畸重。那么深圳租赁合同强制备案登记或取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1.12.24188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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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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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租赁合同,即房屋出租人把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租金,并在合同终止时,把房屋完好地归还出租人的合同。备案,即向主管机关报告事由存案,用于查考。房屋租赁的双方应到房屋当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来办理登记备案的手续,也可以在网上进行备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 租赁合同备案登记效力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租赁合同备案登记效力

    内容:房屋租赁合同办理登记备案后,具有下列对抗第三人效力:1、在租赁期间出租人出售该房屋的,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2、租赁期届满出租人需将该房屋再出租的,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3、房屋租赁期间,出租人将该房屋出售给第三人,第三人应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4、房屋租赁期间,出租人将已出租的房屋设定抵押,该抵押物被依法处分给第三人的,第三人应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那么租赁合同备案登记效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1.12.25568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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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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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上海房屋租赁合同备案证明的时候是不需要缴税的,税收是由税务机关征收的,租赁房屋产生的个人所得税,按所得额的20%收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 租赁合同备案登记表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租赁合同备案登记表

    内容:出租人应交验的有关证件: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证件和土地使用证;向外来流动人员出租的,还应附公安部门发放的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出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共有房屋出租的,还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或委托书;代理出租的,应具有房屋所有权人委托代理出租的证明。当事人一方要求登记备案,另一方不予配合的,则要求登记备案的一方可持租赁合同和一方应提交的材料向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那么租赁合同备案登记表。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2.01.04673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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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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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是所有的房屋租赁合同都需要登记备案,需要视情况而定:1、如果是经营性用房,出租人和承租人必须在30日内持有关材料,到房屋所在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办理登记备案手续;2、如果是住宅用房,可以暂时不登记,但为了切实保护承租人的权益,最好进行登记和备案。总体来说,办理登记备案是较为好的方法。《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房屋租赁合同;2、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4、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 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登记后房东要交税吗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登记后房东要交税吗

    内容: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委托书的内容应当包括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基本信息、委托事项、委托权限、委托时间等等。那么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登记后房东要交税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2.01.03236人收看
  • 张芸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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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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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租赁合同在房管局备案,是指房屋租赁已经在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由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工作站内勤岗负责受理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资料,并进行审查,并对税收员负责对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资料进行复查。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主要是为了便于管理,同时知道该房屋已经被租出去了。虽然没有登记备案,合同还是合法有效的,双方必须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 房地产租赁合同地税有备案吗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房地产租赁合同地税有备案吗

    内容:房屋租赁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要求登记备案,另一方不予配合的,要求登记备案的一方当事人可以持租赁合同及自己一方应当提交的材料办理登记备案,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应予受理。拖欠租金达到一定期限的,出租人得解除合同。那么房地产租赁合同地税有备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1.12.25569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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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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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租赁备案的作用(一)审查作用1、审查合同的主体是否合格,既出租人和承租人是否具备相应的条件;2、审查租赁的客体是否允许出租,即出租的房屋是否是法律、法规允许出租的房屋;3、审查租赁的合同是否齐全、完备,是否确定了租赁的期限,租赁的修缮责任等;4、审查租赁行为是否符合国家及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二)管理作用房地产管理部门通过登记达到备案,即把所有的法律资料存档管理,发挥了四个方面的作用:1、是明确租赁双方的法律行为;2、是了解掌握租赁市场的基本行情;3、是监督租赁双方的法律行为;4、是为调解房屋租赁纠纷提供了法律依据。从而达到规范和引导房屋租赁市场健康发展的目的。(三)维护秩序作用进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管理,有利于规范房屋租赁市场,确保社会稳定。根据有关部门对部分城市社会治安状况的调查分析,近年来发生于城市的刑事犯罪案件70% 以上与“出租房屋”有关。因此,强化房屋租赁的规范化管理,将使房屋租赁当事人的责、权、利得到明确,有效预防利用出租屋违法犯罪,有利于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确保房屋租赁市场健康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机关部门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机关部门

    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主要是为了便于管理,同时让大家知道该房屋已经被租出去了。虽然没有登记备案,合同还是合法有效的,双方必须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那么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机关部门。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1.12.24298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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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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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租赁合同备案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以及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规定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租赁合同备案,是在租赁合同签订后三十日内进行的。租赁合同备案不一定要当事人本人亲自去,也可以书面委托其他人代为办理相关事宜。租赁合同备案能够让租赁市场更加规范,也能有效避免房东一屋多租的行为,并不会对房东的实际权益产生影响。而且,租赁合同备案在房东与租客之间发生纠纷的时候,也能起到很好的帮助作用。《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第十五条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房屋租赁合同;2、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4、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 房屋租赁合同有备案的需要吗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房屋租赁合同有备案的需要吗

    内容:对于经营性用房来说,签订、变更、终止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和承租人一定要在30日内带着相关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而住宅用房,暂可不备案,但为有效保护承租人的权益,最好还是登记备案,否则就可能发生出租人同时将房子租给别人的情况;同样,出租人也面临着承租人非法将房子租给别人的风险。在北京的出租人得注意了,凡是在北京范围内出租的房屋都要到房屋所在区、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或其委托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租赁服务站办理登记备案手续。那么房屋租赁合同有备案的需要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1.12.24577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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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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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出租人应提供的资料:(1)、本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境外人员提供本人护照或者深圳市公安颁发的居住证,验原件留复印件)(2)、《房地产证》(如房产抵押的,出租人须告知承租人)或者其他有效产权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有产权证明但无《房地产证》的须提供承诺书原件。2.其他有效产权证明指:A、《建筑许可证》、《红线图》,验原件留复印件B、《购房合同》、付清房款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C、《按揭合同》(如房屋面积、用途不清楚的须另提供《购房合同》或《房地产证》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D、拍卖竞得的房屋或法院裁决的房屋须经产权登记(3)、共有房屋须出具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境外共有人的证明书须经过公证或认证)(4)、改变功能的房屋出租,须提供国土部门同意改变房屋使用功能的批文,及付地价款证明(5)、合作建房的房屋出租,须提供国土部门同意改变房屋使用功能的批文,及付地价款证明(6)、临时建筑的房屋出租,须提供相关职能部门批准的并在有效期内的《临时建筑许可证》,验原件留复印件(7)、无合法竣工验收证明的工商业出租屋,须提供由建设主管部门颁发资质证书或者经建设主管部门认可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8)、出租用途为住宅的,需提供《出租屋流动人口综合管理责任书》3.承租人(为个人)应提供的资料:(1)、本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境外人员提供本人护照或深圳市公安局颁发的居住证,验原件留复印件)(2)、房屋用途为住宅的,居住人为20至49周岁流动人口育龄妇女须提供现居住地街道计划生育部门查验合格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4.承租人(为单位)应提供的资料:(1)、政府批文或《营业执照》验原件留复印件,如不能提供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境外企业可提供《商业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书,留原件5.委托他人办理房屋租赁手续,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委托事项需明确表述(境外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应按规定经过公证或者认证)6.规范的《房屋租赁合同》7.出租房屋不能按照规定登记的,当事人应当持出租房屋的有关资料及身份证明办理备案手续《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第十五条 第一款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需要的材料如下:1、房屋租赁合同;2、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4、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 租赁合同备案登记证明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租赁合同备案登记证明

    内容:属于合同备案登记性质,此登记的效力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登记与否不影响合同本身的生效,即使没有办理备案等记,合同依然在生效条件满足时就生效;2、经登记的案件,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比如,若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两个承租人的,其中一个合同办理了租赁登记,另一个没有办理租赁登记,则房屋应当租赁给办理租赁登记的承租人,出租人并向没有租赁登记的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因此,建议及时赴该商铺所在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租赁备案登记。另外,大多数工商部门在办理营业执照时,均要求租赁合同经过租赁备案登记。那么租赁合同备案登记证明。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1.12.25158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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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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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租赁合同备案过期,需要带上相关材料再去房管局进行一次备案《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不按期申报,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个人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单位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申请书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申请书

    内容:因此,建议及时赴该商铺所在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租赁备案登记。另外,大多数工商部门在办理营业执照时,均要求租赁合同经过租赁备案登记。那么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申请书。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2.01.03361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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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自行成交:租赁当事人确属自行成交的,可到房屋所在区住房租赁服务中心(即各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网签手续。2、办理材料: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产权证上所有产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所有承租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3、办理材料说明:申请住房租赁合同网签的,出租方和承租方应当共同到场(如出租方和承租方为自然人且有共有人的,双方至少有一人到场。申请人应提交以下资料:《住房租赁合同网签申请书》(原件);当事人身份证明(核对原件,收取复印件);住房权属证明(核对原件,收取复印件)。4、办理流程:房东和承租人,携带以上材料到各区住房租赁服务中心,叫号办理“住房租赁网签业务”。在房产交易中心,领表填写《住房租赁合同网签申请书》。被叫到号后,出租人和承租人共同到柜台提交资料和申请书。办理工作人员核验无误,出具《住房租赁合同网签业务回执》完成网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 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登记房东必须要去吗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登记房东必须要去吗

    内容:原则上,需要房东到场,与租户共同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但是,若房东确实有正当理由无法到场时,可以委托他人进行代理办理。那么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登记房东必须要去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2.01.03499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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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相关规定,办理租赁合同备案证明,必须是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带上各自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房屋产证原件和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一起到房屋产登记中心进行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五十四 条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 房屋租赁合同要登记备案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房屋租赁合同要登记备案

    内容: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制定《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草案)》,其中规定本市房屋租赁将实行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制度。《办法(草案)》还对房屋租赁管理的相关部门的责任做了明确,北京市国土房屋管理局是本市房屋租赁的行政主管部门,区、县国土房管局是本辖区内房屋租赁的行政管理部门。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区县国土房。管局的委托负责本辖区范围内房屋租赁管理工作。各社区设立房屋租赁服务站,配备专职协管员,负责房屋租赁合同备案,代征相关税费,统计房屋租赁信息,房屋租赁行为的日常检查等。那么房屋租赁合同要登记备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2.01.03331人收看
  • 张旭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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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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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备案有效,如果是房屋租赁合同应当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在签订合同后,应当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 房屋租赁合同备案去哪里办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房屋租赁合同备案去哪里办

    内容:签订、变更、终止租赁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登记备案,合同还是合法有效的,双方必须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那么房屋租赁合同备案去哪里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1.12.25686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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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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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租赁备案的作用,房屋租赁合同办理登记备案后,具有下列对抗第三人效力:(1)在租赁期间出租人出售该房屋的,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2)租赁期届满出租人需将该房屋再出租的,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3)房屋租赁期间,出租人将该房屋出售给第三人,第三人应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4)房屋租赁期间,出租人将已出租的房屋设定抵押,该抵押物被依法处分给第三人的,第三人应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 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登记去哪里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登记去哪里

    内容:因此,建议及时赴该商铺所在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租赁备案登记。另外,大多数工商部门在办理营业执照时,均要求租赁合同经过租赁备案登记。那么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登记去哪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1.12.25245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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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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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需要原房屋房东、承租人到场;携带房地产证原件;到场各方携带身份证原件。2、办理流程:办理地点一般都是区房地产交易核心;办理时间是工作周时间:周一到周五9:30-11:30,13:30-16:30;3、需携带材料:当事人身份证(出租人和承租人)原件+复印件;房地产权证原件+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委托书原件+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七百一十八条 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
  • 简述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简述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内容:因为,房屋租赁行为是诺成性行为,只要双方当事人就主要内容达成一致合同即告成立,无需由出租人将出租物交给承租人,或由承租人将租金交给出租人;2、登记备案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租赁合同的登记备案并不能产生对抗第三人的效力。这种登记只是基于管理城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目的、基于加强房地产市场的管理的目的、基于防止非法出租房屋和国家税费的流失的目的,而采取的一种行业管理手段,不涉及合同的对抗效力。这一点与房屋买卖、房屋抵押不同。房屋租赁申请经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颁发《房屋租赁证》。那么简述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1.12.24832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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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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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租赁备案只是为了让租赁市场更加的规范,是一种保障双方利益的有效行为。租赁备案可以有效避免房东一房多租的行为,也能对租客一些行为做约束而保护房东的利益。2、但很多房东还是不明白,生怕租赁备案会让自己的利益受损害。所以,看到更多的是大部分不理解的人对于租赁备案的不满。这部分人有房东也有租客。3、其实,对于房东而言,如果不办理租赁备案,一旦和租客发生法律纠纷,拿什么来证明自己和租客的关系的,如果没有办法证明,那作为房东的只能认栽。很多人可能会说,有租房合同啊,但是,租房合同能证明,但是租房合同的法律效力肯定没有租赁备案来得简单粗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 集体土地租赁合同需要备案吗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集体土地租赁合同需要备案吗

    内容: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应该由发包方及时办理备案,并报告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那么集体土地租赁合同需要备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1.12.24506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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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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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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