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死亡赔偿证据材料有哪些

导读:
(二)指的是为处理交通事故所用的误工费。(五)死亡赔偿金。那么交通事故死亡赔偿证据材料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哪些项目
一般赔偿以下项目:
(一)医疗费(急救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规定,按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实报实销。
(二)指的是为处理交通事故所用的误工费。
(三)护理费指的是受害者在抢救期间需要护理而支出的护理费用。
(四)交通费指为处理交通事故而支付的交通费用。
(五)死亡赔偿金。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以或地区为例),一级伤残计算公式是:20552元、年×20年=411040元
2、农村户口:8004元、年×20年=160080元
(七)其他直接财产损失:如手机、电动自行车、衣服等物品。
(八)精神损害抚慰金:一般情况在常州地区最高不超过5万元。
(九)丧葬费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二、交通事故死亡赔偿证据材料
2、受诉法院所在地的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纯收入标准。
3、死者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纯收入的标准。另外还有死者的住所地以及经常居住地的证明,如户口,房产证等等
赔偿权利人可以比较两地的人均可支配收入,选择高的作为主张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因为如果当事人主张不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而采纳四者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标准,则需要证明后者比前者要高。如果前者更高,则不需要出具第三项证据。关于各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标准,由当地的统计部门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