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二手房个税新政策
导读:
个税核定征收方式:应纳个人所得税=计税价格×1%,我市个人住房转让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标准为:普通住房1%,非普通住房或非住宅类房产为1.5%,拍卖房产为3%,对于个人转让自用2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住宅,免征个人所得税。在购买二手房后,是需要缴纳契税、营业税以及印花税等税额的,不同的税种的缴纳标准是存在着较大的差异的。对于不按照既定的规定进行纳税的行为,一经核实,是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那么长沙二手房个税新政策。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个税核定征收方式:应纳个人所得税=计税价格×1%,我市个人住房转让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标准为:普通住房1%,非普通住房或非住宅类房产为1.5%,拍卖房产为3%,对于个人转让自用2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住宅,免征个人所得税。在购买二手房后,是需要缴纳契税、营业税以及印花税等税额的,不同的税种的缴纳标准是存在着较大的差异的。对于不按照既定的规定进行纳税的行为,一经核实,是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关于长沙二手房个税新政策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房产纠纷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个税(买方支付)
核定征收方式:应纳个人所得税=计税价格×1%(或1.5%、3%),我市个人住房转让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标准为:普通住房1%,非普通住房或非住宅类房产为1.5%,拍卖房产为3%,对于个人转让自用2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住宅,免征个人所得税。
在购买二手房后,是需要缴纳契税、营业税以及印花税等税额的,不同的税种的缴纳标准是存在着较大的差异的。对于不按照既定的规定进行纳税的行为,一经核实,是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