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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律师:商品房和二手房买卖合同解除有什么区别

黄东洁律师2022.01.05186人阅读
导读:

原告于签订协议当日将房款人民币 114,000 元暂存于中介方“ww公司”,由中介方在签订本协议后三个工作日内将该笔房款交于被告。被告于开发商通知交房之日付清所有房款,并通知原告办理进户手续,原告支付房款 22.8 万元。因房价上涨因素,被告单方面违约,故请求判令被告履行《转让协议》、履行交房义务并与原告办理产权过户手续。2004年 7 月 22 日,因得知被告已将系争房屋再次转让给了案外人,并已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故原告被迫变更诉讼请求,撤销原第一条诉讼请求,判令被告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 905,550 元。那么房产律师:商品房和二手房买卖合同解除有什么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原告于签订协议当日将房款人民币 114,000 元暂存于中介方“ww公司”,由中介方在签订本协议后三个工作日内将该笔房款交于被告。被告于开发商通知交房之日付清所有房款,并通知原告办理进户手续,原告支付房款 22.8 万元。因房价上涨因素,被告单方面违约,故请求判令被告履行《转让协议》、履行交房义务并与原告办理产权过户手续。2004年 7 月 22 日,因得知被告已将系争房屋再次转让给了案外人,并已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故原告被迫变更诉讼请求,撤销原第一条诉讼请求,判令被告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 905,550 元。关于房产律师:商品房和二手房买卖合同解除有什么区别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房产纠纷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案情简介】

2002年 8 月 2 日,被告与案外人上海市xx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签订《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被告购买位于上海市虹梅路 3200 弄 20 号 401 室商品房一套,合同约定“xx公司”于 2003 年 10 月 31 日前将该房屋交付给被告,双方办理了预售登记。

2003年 5 月 26 日,被告与上海ww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ww公司”)签订《房地产居间合同(出售)》,约定被告委托ww公司居间出售 401 室房屋。同年 5 月 27 日,原、被告通过“ww公司”居间,签订《转让协议》一份。该转让协议约定:被告将 401 室商品房作价人民币 1,140,000 元转让给原告。原告于签订协议当日将房款人民币 114,000 元暂存于中介方“ww公司”,由中介方在签订本协议后三个工作日内将该笔房款交于被告。被告于开发商通知交房之日付清所有房款,并通知原告办理进户手续,原告支付房款 22.8 万元。开发商大产证办出后,通知被告办理小产证,待被告小产证办出后,办理原告小产证,同时原告通过银行贷款支付剩余房款。原、被告任何一方,未按协议约定全面履行相应的义务,且逾期达 15 日,则守约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114,000 元。此外,原、被告双方还对其他的权利义务作了约定。

签约当日,原告从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分别取出房款 114,000 元及中介费 5,700 元,ww公司出具收条。同年 10 月 31 日,被告向中介方出具确认书,载明:由于本人自身原因不出售系争房屋,本人不前往中介方领取原告暂存中介方的首笔房款,现同意中介方将上述房款退还给原告。

另,系争房屋于 2003 年 6 月 2 日经查核准登记的权利人为被告,同年 12 月 16 日“xx公司”办理初始登记取得大产证。因原告无财产可供担保,故其向代理律师出具书面材料确认不办理财产保全。在诉讼期间,被告将系争房屋再次转让,并于 2004 年 4 月 1 日办理了产权过户手续。

【法院审理】

原告诉称: 2003 年 5 月 27 日,原、被告签订《转让协议》合法有效,且《转让协议》具备履行基础。因房价上涨因素,被告单方面违约,故请求判令被告履行《转让协议》、履行交房义务并与原告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2004年 7 月 22 日,因得知被告已将系争房屋再次转让给了案外人,并已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故原告被迫变更诉讼请求,撤销原第一条诉讼请求,判令被告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 905,550 元。

被告辩称:被告在签订《转让协议》时并未取得房地产权证,且现上海市已禁止期房转让,故其与原告签订的《转让协议》无效。其次,被告并未收到原告房款,过错责任在原告。在原告变更诉讼请求后,被告辩称原告主张的赔偿金额过分高于《转让协议》约定的违约金金额,请求法院驳回原告诉请。

一审法院认为: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本案原、被告所签订的《转让协议》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并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认定有效,双方均应按约全面切实履行。被告关于协议无效的抗辩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信。原告于签约当日取款人民币 114,000 元、中介公司就此出具收条以及被告出具的确认书,可以认定原告已按约将首笔房款暂存于中介公司处。而证人刘锋的证言、被告出具的确认书均证实中介公司已尽通知转付义务,而是被告拒绝领取该款并将系争房屋再次转让,致使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故被告无权单方面解除协议,且其行为已构成违约,依法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现原告认为实际损失大于违约金的约定而主张实际损失,鉴于原告仅支付了首笔房款,从均衡双方利益出发,酌定判决被告赔偿原告损失人民币 450,000 元。

【案例分析】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款之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无效。本案中双方签订的《转让协议》并未与全国人大颁布的法律及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相抵触,应为有效合同。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据此,对于新建商品房买卖,开发商一房两卖的情况,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开发商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但对于二手房买卖并不适用以上惩罚性赔偿的规定,故购房者如想取得争议房屋,则必须及时申请对系争房屋进行诉讼保全,以防止卖方恶意将房屋再转让给第三方的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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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私人房产买卖合同有效吗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私人房产买卖合同有效吗

    内容: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定义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购房者应该了解延期交房的原因并应该仔细查看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看在合同中是否有相关违约责任的认定及赔偿标准。如果合同中没有认定的话购房者可要求解除合同并协商赔偿开发商拒绝的话购房者可以到法律诉讼心寻求法律的帮忙。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那么私人房产买卖合同有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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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律师:商品房和二手房买卖合同解除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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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铭芝

    房产律师:商品房和二手房买卖合同解除有什么区别

    内容:原告于签订协议当日将房款人民币 114,000 元暂存于中介方“ww公司”,由中介方在签订本协议后三个工作日内将该笔房款交于被告。被告于开发商通知交房之日付清所有房款,并通知原告办理进户手续,原告支付房款 22.8 万元。因房价上涨因素,被告单方面违约,故请求判令被告履行《转让协议》、履行交房义务并与原告办理产权过户手续。2004年 7 月 22 日,因得知被告已将系争房屋再次转让给了案外人,并已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故原告被迫变更诉讼请求,撤销原第一条诉讼请求,判令被告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 905,550 元。那么房产律师:商品房和二手房买卖合同解除有什么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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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二手房在中介签的买卖合同算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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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二手房在中介签的买卖合同算数吗

    内容: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房产证的,就是婚前财产,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关于买二手房在中介签的买卖合同算数吗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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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贷合同合法转化为房产买卖合同需哪些有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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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熙

    借贷合同合法转化为房产买卖合同需哪些有效条件

    内容:双方经协商一致终止借款合同关系,建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并非为双方之间的借款合同履行提供担保,而是借款合同到期某公司难以清偿债务时,通过将某公司所有的商品房出售给汤某等四位债权人的方式,实现双方权利义务平衡的一种交易安排。由于法律保护的借款利率明显低于当事人对账确认的借款利率,故应当认为汤某等四人作为购房人,尚未足额支付合同约定的购房款,某公司未按照约定时间交付房屋,不应视为违约。汤某等四人以某公司逾期交付房屋构成违约为事实依据,要求某公司支付违约金及律师费,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那么借贷合同合法转化为房产买卖合同需哪些有效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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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手房没房产证,签订买卖合同时应写明:买卖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址;房屋信息;房屋使用性质;房屋的价格、支付方法、交付时间和交付办法;土地使用权性质、使用期限;办理房屋权属证书及土地使用证书的期限;维修基金的处理;物管费用及过户;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 债权转让与商品房买卖合同区别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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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邢颖

    债权转让与商品房买卖合同区别

    内容:如今,很多借款人的债务很难追回的情况下,债权人会把自己的债权低价出售给别的机构或者个人,那么,债权转让与商品房买卖合同区别?今天,大律网的律师为您整理了如下的内容,欢迎大家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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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可以请求解除贷款。如果因一方的违约行为致使合同无效,或者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属于当事人约定的或者法定的其他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的,则当事人可以解除贷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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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查询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表_房产买卖合同备案查询的方法是什么

    内容:在一些地方房产交易中,贷款银行会在审查购房合同办理登记备案后才会发放贷款。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程序是什么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程序是什么1、开发公司在网上提交商品房买卖开发公司凭密码登录该市的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产权市场处“网上办公平台”将已经签字生效的商品房买卖在网上提交。买卖合同登记表的格式与目前使用的登记表相同。开发公司可凭盖章后的登记表及已经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到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办理抵押登记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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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手房买卖合同怎么签?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二手房买卖合同怎么签?

    内容:与一级市场相比,我国的房地产二级市场还不够规范,风险较大,这要求买卖双方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一定要谨慎,最大限度地减少漏洞,规避风 险。律师提醒,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应具备: 一、当事人的姓名、住所,有助于搞清当事人的具体情况、联系办法,以免受骗。即双方要进行交易的二手房,这是合同的关键。明确约定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的条件;上述情形中应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解除权的行使期限;补救措施; 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后,财产如何进行返还等。那么二手房买卖合同怎么签?。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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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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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密二手房网签与过户区别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高密二手房网签与过户区别

    内容:二手房网签是房管局推出的一个网上交易系统。系统运行后二手房交易过程中签订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房源信息公示、签订买卖合同、选择交易资金托管及银行等全部都将在网上进行。房产过户一般是指可以通过转让、买卖、赠予还有继承遗产等重要的方式获得房产,然后要去房屋的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相关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二手房网签与过户区别还应该要注意这些问题,房产过户一般可以有几种不同的情形,分别是继承的房产过户、赠与的房产过户还有二手房的过户等。网签是非常重要的,签完二手房合同以后,应该马上到房地产相关的部门进行备案工作,房子三个月之内就是无法再次签约的。那么高密二手房网签与过户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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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原创]没有取得房产证的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效力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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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冰峰

    [原创]没有取得房产证的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效力

    内容:文/河北世纪联合律师事务所 王现辉 王某于2004年4月16日以28万元的价格将自己一套尚未办理产权证的单元房卖给周某,双方约定待将来发证产权证后,由王某协助周某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过户费用由双方均担。2006年10月,王某将周某诉至法院,以签订合同的房屋没有产权证为由,要求确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双方退房退款,恢复原状。物权法并没有规定未取得权属证书的不动产不得转让,而是规定转让不发生物权的效力。物权法所体现的进步法律思想应该在审判实践中加以运用,法院不应当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认定买卖合同无效。那么[原创]没有取得房产证的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效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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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手房律师解读:房产过户登记是否影响买卖合同效力?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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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金保

    二手房律师解读:房产过户登记是否影响买卖合同效力?

    内容:后张某反悔,不同意将该房屋出卖给李某。李某要求张某双倍返还定金,并支付违约金的责任。但是张某辩称,双方没有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是无效的合同,只同意返还定金人民币1万元。北京房产纠纷律师网法律解读:物权法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显而易见,即使李某已通过自己的行为表明订立买房合约的意思表示,并且按照约定履行了支付定金的义务。那么二手房律师解读:房产过户登记是否影响买卖合同效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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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以下情形可以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的;逾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的;房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不能修复或经修复仍不能达到约定质量标准的;由于开发商的过错不能依约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缺少土地证,二手房买卖合同能够解除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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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嘉娱

    缺少土地证,二手房买卖合同能够解除么?

    内容:州市的王先生通过中介公司签下了一份二手房买卖合同,在交付定金后,王先生发现这套二手房虽有房产证却没有土地证,便以房屋权利有瑕疵为由拒绝付款。最终,在法院的调解下,王先生与中介公司、房主达成和解。当日,王先生向王女士支付了1000元定金,并保证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支付全部价款。因此,王先生以中介公司介绍的房屋没有土地证、王女士的房产权利存在瑕疵为由,拒绝履行房地产买卖合同的付款义务,并要求中介公司和王女士退还他已付的定金及中介费用。因此,王先生与房屋产权人王女士、中介公司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违反了我国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是无效合同。那么缺少土地证,二手房买卖合同能够解除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2.01.05617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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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当事人应当在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内行使解除权,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五条 对开发商迟延交付房屋或买房人迟延支付房款的情形下解除合同的期限作出了特别规定。在上述迟延履行的情形下,经催告后违约当事人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不履行,另一方当事人才享有合同解除权。而且,当事人享有解除权后在一定期限内不行使,则会丧失解除合同的权利:如果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期限是多久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期限是多久

    内容:可见,行使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权的一方应该履行通知的程序。作为法院,在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诉讼实践中,应该围绕上述法律规定所列举的情形来审查主张解除合同的理由是否成立,从而确认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效力。

    张旭律师
    2022.04.131216人收看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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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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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房买卖协议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区别如下: 1、商品房买卖协议指的是买卖之前一种协议,作为开发商在不具备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条件之前的一种协议,认购书具备担保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的担保效力; 2、商品房买卖合同更加详细,认购书中对于房屋的房号、面积、价格以及双方权利义务等内容做了较为明确的约定,那么 认购书可以被看作为一份预先约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只是对于认购书内容做出了更为具体的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 二手房买卖合同(律师推荐)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二手房买卖合同(律师推荐)

    内容:本文提供房屋买卖合同,由律师推荐的房屋买卖合同范本。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已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元整,作为购房的定金。本合同签订后日内,乙方将该房屋首付款人民币元支付给甲方,并由甲方用该笔款项偿还该房屋按揭贷款,办理房屋解除抵押登记手续;2、由于乙方申请贷款,贷款部分的房款按贷款机构规定支付。同时,甲方应在交房当日将物业管理费等费用结清,将交费票据交与乙方。那么二手房买卖合同(律师推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1.07713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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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律师如何应对涨价后二手房毁约纠纷摘录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房产律师如何应对涨价后二手房毁约纠纷摘录

    内容:他们首先要求买房者加价,加价不成就想方设法毁约。售房人与第三人串通,伪造与第三人存在承租关系的相应证据,由第三人诉至法院,要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除此,还有称所售房屋是央产权,政策规定不允许出售;以卖房时为避税签署的是“黑白合同”为由,要求认定买卖合同无效等等,不一而足。那么房产律师如何应对涨价后二手房毁约纠纷摘录。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1.12.29128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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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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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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