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三级伤残鉴定标准包括哪些?

导读:
三级伤残(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1、重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3、双侧严重面瘫,难以恢复;4、严重不自主运动或共济失调;6、偏瘫或截瘫;7、大便或小便失禁,难以恢复。(五)、胸部损伤致:1、肺叶切除或胸膜广泛粘连或胸廓畸形,严重影响呼吸功能;2、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Ⅱ级伴器质性心律失常;或心功能Ⅰ级伴明显器质性心律失常。关于交通事故三级伤残鉴定标准包括哪些?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八)、会阴部损伤致双侧睾丸缺失或完全萎缩。那么交通事故三级伤残鉴定标准包括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三级伤残(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1、重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3、双侧严重面瘫,难以恢复;4、严重不自主运动或共济失调;6、偏瘫或截瘫;7、大便或小便失禁,难以恢复。(五)、胸部损伤致:1、肺叶切除或胸膜广泛粘连或胸廓畸形,严重影响呼吸功能;2、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Ⅱ级伴器质性心律失常;或心功能Ⅰ级伴明显器质性心律失常。(七)、盆部损伤致:1、女性双侧卵巢缺失或完全萎缩;2、大便和小便失禁,难以恢复。(八)、会阴部损伤致双侧睾丸缺失或完全萎缩。关于交通事故三级伤残鉴定标准包括哪些?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三级伤残
(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重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3、双侧严重面瘫,难以恢复;
4、严重不自主运动或共济失调;
6、偏瘫或截瘫(肌力3级以下);
7、大便或小便失禁,难以恢复。
(二)、头面部损伤致:
1、一侧眼球缺失,另一眼盲目3级;或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低视力2级
4、双眼视野接近完全缺损(直径小于5°);
6、双耳极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
8、双耳重度听觉障碍伴双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或双耳重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另一侧耳廓严重畸形;
(三)、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严重影响呼吸功能。
(四)、颈部损伤致:
1、瘢痕形成,颈部活动度完全丧失;
2、严重影响呼吸和吞咽功能。
(五)、胸部损伤致:
1、肺叶切除或胸膜广泛粘连或胸廓畸形,严重影响呼吸功能;
2、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Ⅱ级伴器质性心律失常;或心功能Ⅰ级伴明显器质性心律失常。
(六)、腹部损伤致:
1、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消化吸收功能障碍;
2、一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另一侧肾功能中度障碍;或双侧肾功能重度障碍。
(七)、盆部损伤致:
1、女性双侧卵巢缺失或完全萎缩;
2、大便和小便失禁,难以恢复。
(八)、会阴部损伤致双侧睾丸缺失或完全萎缩。
(九)、肢体损伤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