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司法鉴定受理申请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导读:
在进行司法鉴定过程中需要变更协议书内容的,应当由协议双方协商确定。那么交通事故司法鉴定受理申请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交通事故司法鉴定受理申请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在进行司法鉴定过程中需要变更协议书内容的,应当由协议双方协商确定。关于交通事故司法鉴定受理申请的法律规定是什么?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发生后,当事人申请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时,并不是所有的鉴定申请都能被受理。那么,受理的标准是什么?鉴定的范围是什么?鉴定协议书的内容是什么?交通事故司法鉴定受理申请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本文整理了相关法律条文与内容,为您提供一定的参考。
一、司法鉴定机构受理伤残鉴定
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应当对委托的鉴定事项进行审查,对属于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委托鉴定事项的用途及鉴定要求合法,提供的鉴定材料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委托,应当予以受理。
对提供的鉴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要求委托人补充;委托人补充齐全的,可以受理。
司法鉴定机构对符合受理条件的鉴定委托,应当即时作出受理的决定;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委托人;对通过信函提出鉴定委托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委托人;对疑难、复杂或者特殊鉴定事项的委托,可以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受理的时间。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鉴定委托,司法鉴定机构不得受理:
1、委托事项超出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的;
2、鉴定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充分或者取得方式不合法的;
3、鉴定事项的用途不合法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
4、鉴定要求不符合司法鉴定执业规则或者相关鉴定技术规范的;
5、鉴定要求超出本机构技术条件和鉴定能力的;
6、不符合法律、、规章规定情形的。
对不予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理由,退还其提供的鉴定材料。
二、司法鉴定协议书
司法鉴定机构决定受理鉴定委托的,应当与委托人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
司法鉴定协议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委托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基本情况;
2、委托鉴定的事项及用途;
3、委托鉴定的要求;
4、委托鉴定事项涉及的案件的简要情况;
5、委托人提供的鉴定材料的目录和数量;
6、鉴定过程中双方的权利、义务;
7、鉴定费用及收取方式;
8、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在进行司法鉴定过程中需要变更协议书内容的,应当由协议双方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