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伤残为八级 厂方拒绝赔偿
导读:
日前经东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伤残等级为伤残八级,日前厂方不仅将其解雇,而且还表示小马已经不是他厂的员工,拒绝任何赔偿。鉴定伤残等级为八级记者从小马提供的东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书看到,2007年8月9日左足外伤,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诊断,左足碾压伤骨折,左足第一、二、三趾缺失,残端为植皮瓣覆盖,鉴定结论:伤残等级为八级。小马去找人事部负责人郝先生商谈赔偿事宜。厂方解雇小马则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工厂应该给予小马经济补偿,补偿金额为3个月的工资。那么鉴定伤残为八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日前经东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伤残等级为伤残八级,日前厂方不仅将其解雇,而且还表示小马已经不是他厂的员工,拒绝任何赔偿。鉴定伤残等级为八级记者从小马提供的东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书看到,2007年8月9日左足外伤,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诊断,左足碾压伤骨折,左足第一、二、三趾缺失,残端为植皮瓣覆盖,鉴定结论:伤残等级为八级。小马去找人事部负责人郝先生商谈赔偿事宜。厂方解雇小马则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工厂应该给予小马经济补偿,补偿金额为3个月的工资。关于鉴定伤残为八级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合同纠纷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东莞某台资机械厂员工小马去年7月被工厂派往江苏昆山分厂工作,由于在工作中不慎将脚踩进卷板机,3根脚趾严重受伤被切除。日前经东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伤残等级为伤残八级,日前厂方不仅将其解雇,而且还表示小马已经不是他厂的员工,拒绝任何赔偿。
工作中受伤遭解雇
据了解,小马是安徽人,今年20岁,在东莞市某台资机械厂上班,2006年以来就是一直在该厂工作。去年7月,小马被工厂派往江苏昆山分厂工作,去年8月9日,由于工作中不慎将脚踩进卷板机,导致3根脚趾坏死,送医院后不得不被切除。受伤以来,小马一直在养伤,但22日,却突然接到通知,工厂已经将他解雇了!
鉴定伤残等级为八级
记者从小马提供的东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书看到,2007年8月9日左足外伤,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诊断,左足碾压伤骨折,左足第一、二、三趾缺失,残端为植皮瓣覆盖,鉴定结论:伤残等级为八级。小马去找人事部负责人郝先生商谈赔偿事宜。郝先生却说,小马已不是厂里的员工,所以厂方拒绝任何赔偿。
“接到小马投诉,我们在1月28日就与厂方调解,但调解不成功,”劳动分局有关工作人员表示,我们建议小马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来解决此事,如果劳动仲裁不成,可以诉讼到法院来解决此事。
律师:解雇员工不合法
广东林德律师事务所郭建华律师认为,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该厂应该给予小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0个月工资,给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4个月工资,给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5个月的工资。厂方解雇小马则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工厂应该给予小马经济补偿,补偿金额为3个月的工资。另外小马的医疗费,停工留薪等福利,工厂也要支付给小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