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辞职后劳动补偿该怎么办

导读:
如果用人单位存在克扣、少发或拖欠工资,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让劳动者在有毒、无防护设备的恶劣环境下劳动等,这种情况下鉴于公司存在违法行为,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理由,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也就是说,如果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理由的,劳动者可以被迫辞职,同时要求经济补偿。那么自愿辞职后劳动补偿该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如果用人单位存在克扣、少发或拖欠工资,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让劳动者在有毒、无防护设备的恶劣环境下劳动等,这种情况下鉴于公司存在违法行为,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理由,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也就是说,如果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理由的,劳动者可以被迫辞职,同时要求经济补偿。关于自愿辞职后劳动补偿该怎么办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合同纠纷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劳动者主动辞职,完全是个人原因。
劳动者完全以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比如“另有发展、岗位不适合、自主创业”等等,这类原因完全基于劳动者个人的愿意提出辞职,与用人单位无任何的关联性。因此,劳动者因为个人原因主动辞职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2、劳动者主动辞职,完全是用人单位的原因。
如果用人单位存在克扣、少发或拖欠工资,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让劳动者在有毒、无防护设备的恶劣环境下劳动等,这种情况下鉴于公司存在违法行为,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理由,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也就是说,如果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理由的,劳动者可以被迫辞职,同时要求经济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