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破裂起诉离婚程序要多久
导读: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如果有第三者应提出证据,说明感情破裂的程度,是否分居,分居的时间等。此致**市**区人民法院三、起诉离婚诉讼期限(一)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那么感情破裂起诉离婚程序要多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法院审理期限: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即是说,离婚案件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十五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上诉的,一般会在三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六个月)。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原告:***,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现住址,联系电话。
被告:***,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现住址,联系电话。
诉讼请求:
(一)判决原被告离婚;
(二)儿子(女儿)***由原告(或者被告)抚养,不直接抚养的一方每月支付抚养费***元;
(三)平均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详见财产清单);
(四)案件受理费由双方承担(或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一)原被告感情已破裂。
婚姻状况。原告和被告经人介绍于****年**月相识(或自己相识恋爱),于****年**月**日在**市**区登记结婚,****年**月**日在***生育一男(女)孩***。
离婚理由。婚前基础怎样、婚后感情如何,为什么提出离婚请求,何时何地因何种原因发生纠纷。是否经过法院、单位或其他组织调解、处理。如果有第三者应提出证据,说明感情破裂的程度,是否分居,分居的时间等。
(二)一方抚养小孩的理由与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数额的理由。
(三)平均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要求。
此致
**市**区人民法院
(一)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二)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该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以上所规定的“一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延长的规定。
(三)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请求,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时,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四)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有上述行为的一方可以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当事人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
(五)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被告起诉的,不受该期限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