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法院调解离婚的程序
导读:
对于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协议不被人民法院认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束调解程序,恢复审判,及时作出裁判。离婚案件起诉时,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及副本、身份证、结婚证、财产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据。法院给调解离婚的当事人发放的是载有离婚协议的《民事调解书》,离婚当事人双方在法院领取了离婚《民事调解书》就意味着正式离婚了,双方不再是夫妻关系。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那么请求法院调解离婚的程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司法实践中的做法,法院调解主要分为以下三个步骤:
(一)调解的开始它的开始包括两种方式:一是由当事人提出申请而开始;二是法院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主动依职权调解而开始。
(二)调解的进行调解工作既可以由合议庭共同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中的一个审判员主持,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可以由独任审判员主持。调解开始后,审判人员应当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关于案件事实和理由的陈述,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明确双方各自的责任。然后,有针对性地对双方当事人阐明有关的政策和法律,引导当事人就具体的争议事项进行协商。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法院应当将调解协议的内容记入笔录,并由双方当事人或者经特别授权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者法定诉讼代理人签名。
(三)调解的结束调解的结束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因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而结束;二是因调解不成,未达成调解协议而结束。对于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协议不被人民法院认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束调解程序,恢复审判,及时作出裁判。
就是跟对方协商,不愿意协商的调解不成直接开庭就可以了。离婚案件起诉时,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及副本、身份证、结婚证、财产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据。诉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住址;
(二)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法院调解离婚不需要拿离婚证。
法院给调解离婚的当事人发放的是载有离婚协议的《民事调解书》,离婚当事人双方在法院领取了离婚《民事调解书》就意味着正式离婚了,双方不再是夫妻关系。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法院的离婚《民事调解书》和行政机关办理的《离婚证》同样具有法律效力,所以法院调解离婚可以不拿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