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无过错可以离婚吗
导读:
但是婚后如果女方在怀孕和哺乳期间,法院是不予以受理离婚起诉的。双方可以签订一份协议,明确约定房子归一方所有,由该方承担还款义务并返还对方所支付的购房款及利息,同时约定在还清贷款可以过户时,对方应约定双方的违约责任。因房产证在婚前便已办理,应认定是婚前财产。但对于首付款中属甲方的出资和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甲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那么对方无过错可以离婚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可以。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感情没有破裂或者尚未完全破裂,还能够维持,有和好的可能,即使一时调解无效,也不能准予离婚。
直接向法院递交起诉状,法院予以立案后,在15日内通知审理时间。一般法院审理时应该经过司法调解,调解不成才判决。但是婚后如果女方在怀孕和哺乳期间,法院是不予以受理离婚起诉的。
在审理中,符合以下几个要件之一,法院是第一次就可以直接判离的:
1、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实破裂而且分居在两年以上的;
2、有第三者导致夫妻关系破裂,但是过错方要承担赔偿责任;
3、有家庭暴力导致夫妻关系破裂,但是过错方要承担赔偿责任,触及刑事的,受害人可以保留进一步起诉的权利。如果第一次判决不离,需要在判决生效日后的6个月以后再次提起诉讼。这个时候基本上就判离。
1、夫妻婚后共同买房并还按揭款:
夫妻二人的银行贷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两人对此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双方可以签订一份协议,明确约定房子归一方所有,由该方承担还款义务并返还对方所支付的购房款及利息,同时约定在还清贷款可以过户时,对方应约定双方的违约责任。
2、婚前一方首付婚后共同还贷:
如果是在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夫妻双方的除外。因房产证在婚前便已办理,应认定是婚前财产。房屋其余贷款是夫妇婚后共同偿还的,房子在婚后增值的部分,应视为二人的婚后共同财产。
3、甲乙双方在婚前共同出资购买按揭房,但房子登记在一方名下的:
虽然甲方出资,但该房登记在乙方名下,则该房屋仍应为乙方个人财产,按揭贷款也为乙方个人债务。但对于首付款中属甲方的出资和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甲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