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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但合同期满能否终止劳动关系

张旭律师2022.01.12492人阅读
导读:

双方约定合同期满,若双方无异议则合同以一年为周期自动延续。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理由是:合同已期满,且我在怀孕期间工作曾出现差错。《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内解除劳动合同。”虽然企业与你签订的劳动合同已于2005年11月到期,但按上述对女职工特殊保护的要求,劳动合同必须顺延到“三期”期满才能终止。2.公司不能以你的工作失误为由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因为你的失误未给公司带来损失,不足以构成《劳动法》规定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情形。那么怀孕但合同期满能否终止劳动关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双方约定合同期满,若双方无异议则合同以一年为周期自动延续。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理由是:合同已期满,且我在怀孕期间工作曾出现差错。《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内解除劳动合同。”虽然企业与你签订的劳动合同已于2005年11月到期,但按上述对女职工特殊保护的要求,劳动合同必须顺延到“三期”期满才能终止。2.公司不能以你的工作失误为由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因为你的失误未给公司带来损失,不足以构成《劳动法》规定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情形。关于怀孕但合同期满能否终止劳动关系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合同纠纷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市区一单姓读者来电:2004年11月份,我进入一家民营企业从事财务工作,与单位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双方约定合同期满,若双方无异议则合同以一年为周期自动延续。工作一年后,我结了婚,并在今年1月发现自己怀孕了。事有凑巧,1月,由于临近春节,业务比较繁忙,我在给一家客户办理转账手续时,出现了一时疏忽。幸亏及时发现了这一失误,并迅速到银行进行了修正,没有给单位造成损失。可年后,我所在单位决定对部分2005年底合同到期的员工不再续签合同。我的合同也在终止合同之列。本月初我收到单位的书面通知,双方的劳动关系终止。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理由是:合同已期满,且我在怀孕期间工作曾出现差错。企业就这样终止了我的劳动关系,合理吗?

答:劳动部门有关人士认为,1.企业不能与你终止劳动合同。《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假、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虽然企业与你签订的劳动合同已于2005年11月到期,但按上述对女职工特殊保护的要求,劳动合同必须顺延到“三期”期满才能终止。2.公司不能以你的工作失误为由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因为你的失误未给公司带来损失,不足以构成《劳动法》规定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情形。

所以,你可以就此再次与企业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部门提出仲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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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企业与伤残劳动者能否解除劳动关系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企业与伤残劳动者能否解除劳动关系

    内容:李先生认为企业不能与其终止劳动关系。按照规定企业还应发放本人伤残津贴,不得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经过审理后认为,李先生发生工伤并鉴定为因工伤残六级,在李先生本人不同意与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情况下,企业应按照国家规定保留与李先生的劳动关系,不能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工伤人员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那么企业与伤残劳动者能否解除劳动关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1.13909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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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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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者不签合同 单位可终止劳动关系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劳动者不签合同 单位可终止劳动关系

    内容:《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五条: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劳动合同法》强制用人单位必须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面临支付双倍的风险。但劳动合同属双方意愿,实践中难免会出现劳动者借故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想获取双倍工资的现象。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签订合同的,单位则须支付双倍工资;如果劳动者不与单位签订合同的,单位有权和劳动者解除合同,但应支付经济补偿金。那么劳动者不签合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2.01.12213人收看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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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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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终止劳动合同是企业劳动合同法律效力的终止,也就是双方当事人之间劳动关系的终结。劳动合同的解除,是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怀孕但合同期满能否终止劳动关系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怀孕但合同期满能否终止劳动关系

    内容:双方约定合同期满,若双方无异议则合同以一年为周期自动延续。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理由是:合同已期满,且我在怀孕期间工作曾出现差错。《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内解除劳动合同。”虽然企业与你签订的劳动合同已于2005年11月到期,但按上述对女职工特殊保护的要求,劳动合同必须顺延到“三期”期满才能终止。2.公司不能以你的工作失误为由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因为你的失误未给公司带来损失,不足以构成《劳动法》规定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情形。那么怀孕但合同期满能否终止劳动关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2.01.12492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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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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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员工不同意调岗公司能否解除劳动关系?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员工不同意调岗公司能否解除劳动关系?

    内容:蔡某找经理要求调回原来的岗位,或者变更劳动合同,增加福利待遇,经理却说这是公司领导的决定,合同必须按原来的执行,如蔡某不同意就要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在变更劳动岗位时,公司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蔡某,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因该公司没有按规定对蔡某履行告知义务,也没有协商变更劳动合同相关条款,根据上述规定,蔡某所在公司不能因此而解除或终止与蔡某签订的劳动合同。那么员工不同意调岗公司能否解除劳动关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2.01.13552人收看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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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公司有证据证明你不符合录用条件,在试用期内,即使你怀孕,公司也可以和你解除劳动关系。“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只有在拥有充分证据来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该岗位工作时,才可以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如果用人单位举证不充分或举证不能,则不能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怀孕女职工在协商解除合同后能恢复劳动关系吗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怀孕女职工在协商解除合同后能恢复劳动关系吗

    内容:2015年6月23日,该企业提出变更王某的工作地点,同时表示,如同意变更,直接到新工作地工作;不同意变更,则协商解除合同。王某因刚刚结婚,且家在本市,不愿意变更工作地点,于是与单位签订了协商解除合同书,约定于2015年8月31日解除劳动关系。19日,王某通过电子邮件告知单位自己怀孕的事实,要求撤销协商解除合同书,单位拒绝。后王某提起劳动仲裁,请求撤销协商解除合同书,恢复劳动关系。那么怀孕女职工在协商解除合同后能恢复劳动关系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2.01.13928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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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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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级工伤不得解除劳动关系,应保留工作关系,但是退出工作岗位,享受待遇。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 合同期满不续签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合同期满不续签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内容:合同期满不续签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在合同期满或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及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否则容易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同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那么合同期满不续签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2.01.12544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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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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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提前30日通知用人单位。如果用人单位有法定过错的,随时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用人单位能否解除与孕妇的劳动合同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用人单位能否解除与孕妇的劳动合同

    内容:用人单位以劳动者怀孕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但女职工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即劳动者存在过错的除外。”也就是说,劳动者对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享有继续履行合同或者支付赔偿金“二选一”的选择权,即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不愿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因客观原因不能履行的,也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那么用人单位能否解除与孕妇的劳动合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2.01.11640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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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签订了劳务合同不可以认定为劳动关系,而是应该认定为劳务关系,适用《民法典》。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需要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 公司不知道员工怀孕情况下终止合同是否违法?劳动法规定怀孕多久告知公司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公司不知道员工怀孕情况下终止合同是否违法?劳动法规定怀孕多久告知公司

    内容:本案中,用人单位演艺公司已提前告知种某劳动合同即将到期且期满后不再与其续签,在此期间,种某未向公司告知其怀孕之事实,且未对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提出异议,故演艺公司与种某终止劳动合同并不存在过错,但在作出终止决定之前种某已经怀孕属于客观事实,且种某不存在故意隐瞒怀孕事实的情形,故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支持了种某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仲裁请求,但根据法律规定,女职工在三期的情形下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说明是否应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不以用人单位是否知情为前提,而是基于女职工的怀孕事实。

    龙珊律师
    2023.01.0343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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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定代表人与公司同样存在聘用关系,也是劳动关系。当然也可与公司解除、终止合同关系。只不过,变更法定代表人要到工商部门进行变更登记。如未到工商部门进行变更登记的,法人代表仍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 合同期满后没有办理终止手续的,都视为事实劳动关系吗?(全文)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合同期满后没有办理终止手续的,都视为事实劳动关系吗?(全文)

    内容:蒋志明确表示不愿续签劳动合同,要求机工厂办理终止劳动关系手续。其次,因机工厂故意拖延不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所以在合同期满后不能视双方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劳动合同到期后,机工厂以拖欠工资为要挟要求蒋志续订劳动合同的行为是错误的。只有在双方当事人未按法定要求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又都承认劳动关系存在并相互享有权利和义务的情况下,才构成事实劳动关系。对于由于企业单方不予办理终止手续的,不能视为事实劳动关系。那么合同期满后没有办理终止手续的,都视为事实劳动关系吗?(全文)。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2.01.1279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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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合同终止及风险提示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劳动合同终止及风险提示

    内容:劳动合同终止是指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依法被消灭,亦即劳动合同所确立的劳动关系由于一定的法律事实的出现而终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原有的权利义务不再存在。《劳动法》第23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劳动合同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出具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作为该劳动者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失业登记、求职登记的凭证。因此,在劳动合同终止时,用人单位必须出具终止劳动关系书面通知且送达给劳动者。那么劳动合同终止及风险提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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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1282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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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提前终止劳动合同补偿员工多少钱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公司提前终止劳动合同补偿员工多少钱

    内容:劳动合同终止是指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不同的解除劳动关系的方式,企业就需要对劳动者进行相应的经济补偿,具体补偿的项目、标准由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决定,下面我们就来看看公司提前终止劳动合同补偿员工多少钱。那么公司提前终止劳动合同补偿员工多少钱。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2.01.11607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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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能否和因工伤残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能否和因工伤残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内容:李先生认为企业不能与其终止劳动关系。按照规定企业还应发放本人伤残津贴,不得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劳动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经过审理后认为,李先生发生工伤并鉴定为因工伤残六级,在李先生本人不同意与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情况下,企业应按照国家规定保留与李先生的劳动关系,不能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工伤人员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那么能否和因工伤残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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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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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期满企业不办终止手续不能视为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合同期满企业不办终止手续不能视为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内容:1999年6月8日合同期满后,徐某明确表示不愿续签劳动合同,要求企业办理终止劳动关系手续,并退还1000元风险抵押金。可是,该厂声称终止合同日期已过,现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提出徐某应按原合同履行义务,并不退还收取的1000元风险抵押金。仲裁机构受案后经查徐某所诉情况属实,调解无效后,裁决该厂自裁决书生效之日起5日内为徐某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并退还徐某1000元风险抵押金。企业违法主要有三个方面:第一,劳动合同期满后不办理终止合同手续违反法律规定。那么合同期满企业不办终止手续不能视为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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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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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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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后,并不是一定会有经济补偿金。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或者劳动者主动提出不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职工发生工伤期间合同到期能否解除劳动关系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职工发生工伤期间合同到期能否解除劳动关系

    内容: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在工伤鉴定结果没有出来之前,企业不得终止合同,即使合同期满,企业也应续约合同期限,续约到鉴定结果出来。如果职工工伤是一到四级,劳动合同就不能终止,要延续到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是七到十级的,如果第一个固定合同期限满了,企业和职工有一方不同意续订合同,可以终止合同;如果第二个固定合同期限满了,职工要求续订合同,企业必须续订合同。那么职工发生工伤期间合同到期能否解除劳动关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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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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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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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怀孕的女员工合同到期是否可以终止劳动关系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怀孕的女员工合同到期是否可以终止劳动关系

    内容:劳动部也明确规定女职工孕期、产假期、哺乳期即“三期”内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应延续至“三期”届满。因此,你公司不能解除或终止与该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顺延至哺乳期满。当然,如果该员工同意解除,则你公司可与该员工协商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那么怀孕的女员工合同到期是否可以终止劳动关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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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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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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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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