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期间的财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导读:
分居期间的财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分居期间的财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根据以上法律规定李女士与刘刚只是分居并未离婚因此李女士与刘刚在分居期间取得的工资等财产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只有当财产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的五种情形之一时该财产才属于夫妻一方财产,根据以上法律规定李女士与刘刚只是分居并未离婚因此李女士与刘刚在分居期间取得的工资等财产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只有当财产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的五种情形之一时该财产才属于夫妻一方财产,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分居期间的财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根据以上法律规定李女士与刘刚只是分居并未离婚因此李女士与刘刚在分居期间取得的工资等财产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只有当财产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的五种情形之一时该财产才属于夫妻一方财产。关于分居期间的财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分居期间的财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李女士与刘刚只是分居并未离婚因此李女士与刘刚在分居期间取得的工资等财产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只有当财产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的五种情形之一时该财产才属于夫妻一方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