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离婚有哪些法定条件
导读: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而有一些离婚案件虽然是“调解无效”但并非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只是“感情确已破裂”,按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感情确已破裂”是实体性规定是准予离婚与不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调解无效”则是程序性规定不能视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在调解工作中往往存在着力与不力深入与不深入等差别直接影响着调解效果。多年的民事审判实践说明“调解无效”和“感情确已破裂”的含义不完全相同“调解无效”并不都等于“感情确已破裂”。关于判决离婚有哪些法定条件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按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感情确已破裂”是实体性规定是准予离婚与不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
“调解无效”则是程序性规定不能视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
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案件许多是感情确已破裂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调解无效”是“感情确已破裂”的一种反映。而有一些离婚案件虽然是“调解无效”但并非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在调解工作中往往存在着力与不力深入与不深入等差别直接影响着调解效果。多年的民事审判实践说明“调解无效”和“感情确已破裂”的含义不完全相同“调解无效”并不都等于“感情确已破裂”。因此不应当把“调解无效”作为认定“感情确已破裂”的根据。
在审判实践中既不要把“感情确已破裂”与“调解无效”完全等同起来。也不要把“调解无效”简单地作“感情确已破裂”的标志。更不要把“调解无效”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只是“感情确已破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