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从法律上认定夫妻感情破裂
导读:
结合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法院判决离婚主要有两个标准一是从事实上判断感情是否破裂另一方面是从法律上推导感情是否破裂一离婚诉讼中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判断事实判断产生的依据是我国司法实践总结的经验主要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1离婚诉讼中夫妻双方的婚姻基础婚姻基础就是看婚姻关系建立时未婚男女双方的感情真实状况,4离婚诉讼时看夫妻关系的现状看夫妻关系的现状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精神层面夫妻双方在思想意识方面还有没有家庭概念是不是具有经营家庭生活的意愿夫妻双方有没有维持正常的两性生活。
有的离婚当事人为了达到多分财产的目的或者拖延对方口头上不愿离婚实际上并没有为夫妻关系和好创造条件和付诸行动这种情况下也应该认定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从法律上推导感情是否破裂我国法律从五个方面对感情破裂提出了明确的标准。另外最高人民法院于1989年颁布的司法解释对夫妻感情破裂提出了14条具体的标准这些标准在如果没有和新的法律规定冲突的话在司法实践中还是适用的可以作为判断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准。关于如何从法律上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结合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法院判决离婚主要有两个标准一是从事实上判断感情是否破裂另一方面是从法律上推导感情是否破裂
一离婚诉讼中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判断
事实判断产生的依据是我国司法实践总结的经验主要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法律推导则是看婚姻关系是否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法定事由。
1离婚诉讼中夫妻双方的婚姻基础
婚姻基础就是看婚姻关系建立时未婚男女双方的感情真实状况。应该从双方结合的方式恋爱时间的长短的动机和目的等反映出来。看婚姻基础主要是看双方结婚是自主自愿的还是父母包办强迫的
是以爱情为基础的还是以金钱地位和才貌为目的双方是通过恋爱充分了解而结合的还是一见钟情的草率婚姻是出于真心相爱还是出于同情怜悯感恩虚荣心而结合的
是经过慎重考虑的还是失身怀孕迫不得已的情况下结合的等等。这些因素对婚后感情和离婚纠纷产生的原因都会有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当然有的未婚男女结婚时感情不好婚姻基础很差。
然而经过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变得越来越好因为偶尔的意外而产生矛盾要离婚这种现象也很普遍婚姻关系的发展是一个不断变化的过程应该用辨证的眼光看待婚姻基础的问题。
2看婚后感情
婚后感情是指男女结婚以后的相互忠实敬重喜爱之情。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关系。应该是婚后感情衡量的一个法定标准。主要从产生纠纷的具体情况如发生纠纷的次数程度后果男女各方的生活作风性格爱好以及家庭关系婚后感情的发展趋势分析婚后感情是向好的方向发展还是向坏的方向发展等方面来综合判断。
3看离婚原因
离婚原因是指离婚的一方提起离婚的理由和主要根据即引起夫妻纠纷的主要矛盾或夫妻双方争执的焦点与核心问题。
实践中离婚的原因非常复杂有的是单一的有的是复杂的原因有思想意识和道德品质问题也有实际生活问题有第三者的干涉也有当事人一方为达到自己目的而制造的虚假现象。因此在查找离婚原因的时候要去伪存真找到离婚的真实原因只有这样才能了解和判断夫妻感情破裂的程度。
4离婚诉讼时看夫妻关系的现状
看夫妻关系的现状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精神层面夫妻双方在思想意识方面还有没有家庭概念是不是具有经营家庭生活的意愿夫妻双方有没有维持正常的两性生活。二是物质层面夫妻双方是否还一起生活一方的收入是否还拿来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开支。
5离婚诉讼过程中看有无和好的可能
有无和好的可能是指夫妻双方还有没有争取夫妻和好的意愿并为夫妻关系和好创造条件。有的离婚当事人为了达到多分财产的目的或者拖延对方口头上不愿离婚实际上并没有为夫妻关系和好创造条件和付诸行动这种情况下也应该认定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
我国法律从五个方面对感情破裂提出了明确的标准。另外最高人民法院于1989年颁布的司法解释对夫妻感情破裂提出了14条具体的标准这些标准在如果没有和新的法律规定冲突的话在司法实践中还是适用的可以作为判断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我国实行严格的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制度民法典明确规定“禁止重婚”。我国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此重婚行为不仅违反婚姻法而且触犯刑律。我们认为存在重婚情形的无论是原告重婚或者被告重婚追究刑事责任后如果调解和好无望则应该认定感情破裂判决离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条的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无论提出离婚的原告是有过错一方还是无过错一方都应当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是否准予离婚的准绳。对于感情确已破裂的不能因一方有过错而判决强制维持其名存实亡的夫妻关系而将判决不准离婚作为处罚有过错一方的手段。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条规定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民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通常情况下提起离婚的一方是受害方在家庭中处于被侵害的地位。如果另外一方进行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的行为已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经法院调解被受害一方不予谅解坚决要求离婚的应判决准予离婚。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若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不履行应尽的家庭义务而导致伤害夫妻感情的经调解无效应判决离婚。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适用这一规定时必须注意应当具备两个前提条件(1)分居的原因必须是夫妻感情不和。(2)夫妻关系确无和好可能一方坚决要求离婚并经调解和好无效。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是婚姻定的一个兜底条款。我们认为其他情形主要应该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认感情破裂的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于1989年颁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中。列举了14种可以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作为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具体标准如下
1一方患有法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3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