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分居外地的离婚诉讼法院管辖地要如何选择

导读:
只要你丈夫在四川居住不满1年而他又没有回到住所地邵阳那他就属于“无经常居住地”的人你的离婚诉讼就可以向你起诉时的居住地长沙的法院提起了,只要你丈夫在四川居住不满1年而他又没有回到住所地邵阳那他就属于“无经常居住地”的人你的离婚诉讼就可以向你起诉时的居住地长沙的法院提起了,”你离开邵阳来到长沙已有3年按说你的离婚诉讼应该是由长沙的某个基层法院受理,你离开邵阳来到长沙已有3年按说你的离婚诉讼应该是由长沙的某个基层法院受理,问题是你丈夫现在已离开长沙去了四川他在那里居住迄今为止还不足1年那里不能算他的经常居住地所以他应属于没有经常居住地的人,律师解答离婚案件属于民事案件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我为此哭过闹过亲朋好友们也规劝过但他却像是得了绝症一样没治了今年春节后竟然跟着那个女人去了四川。现在的困难是我不知道上哪里告他我在长沙他在四川我们的老家在邵阳。律师解答离婚案件属于民事案件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你离开邵阳来到长沙已有3年按说你的离婚诉讼应该是由长沙的某个基层法院受理。只要你丈夫在四川居住不满1年而他又没有回到住所地邵阳那他就属于“无经常居住地”的人你的离婚诉讼就可以向你起诉时的居住地长沙的法院提起了。关于夫妻分居外地的离婚诉讼法院管辖地要如何选择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我和丈夫双双离开家乡来长沙打工转眼之间已有3年。其间他的感情发生转移。我为此哭过闹过亲朋好友们也规劝过但他却像是得了绝症一样没治了今年春节后竟然跟着那个女人去了四川。眼看事情已经无可挽回我也就下定了离婚的决心。两个人已经走到这一步也没什么好“协议”的了我要通过诉讼跟他离婚。现在的困难是我不知道上哪里告他我在长沙他在四川我们的老家在邵阳。这种情况下上述三地何处能受理我的呢?
律师解答
离婚案件属于民事案件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所说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则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地方。对于你来说住所地是邵阳经常居住地是长沙。你离开邵阳来到长沙已有3年按说你的离婚诉讼应该是由长沙的某个基层法院受理。问题是你丈夫现在已离开长沙去了四川他在那里居住迄今为止还不足1年那里不能算他的经常居住地所以他应属于没有经常居住地的人。对于这种情况的处理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作了如下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这一来你该明白了吧?只要你丈夫在四川居住不满1年而他又没有回到住所地邵阳那他就属于“无经常居住地”的人你的离婚诉讼就可以向你起诉时的居住地长沙的法院提起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