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需要找律师

北京律师,专业团队, 200+云律所实力在线

解决
难题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专业化团队,全程跟进
一站式解决您的法律难题

直接找律师

我需要打官司

严选律师,权威专业,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

委托
律师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处理案件类型丰富,庭审经验分析
上万案件代理,胜诉率高

直接委托律师打官司

我需要详细咨询

专案咨询服务,资深律师方案定制

付费
咨询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根据实际情况量身定制专属维权方案
精准把控案件难点,寻求最优方法

直接付费咨询律师

我需要基础咨询

快速应答,高效服务,24小时在线

免费
咨询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专业认证律师,一对一在线咨询
法律问题优质解答,及时与客户反馈

等待免费咨询律师

解析亲属法上的损害赔偿问题

李楠楠律师2022.01.13303人阅读
导读:

一婚姻法关于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规定之检讨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了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即“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综合我国婚姻法律的规定我国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规定存在以下不足一是只限于当事人在离婚时提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法单独提出也即是“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非独立的损害赔偿请求权,本文主要从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为切入点再联系其它亲属法关于损害赔偿的规定探析我国亲属法关于损害赔偿的规定最后提出应完善我国亲属法的损害赔偿制度。

对“亲属”的损害就侵害主体与受害主体关系来说既有亲属亦有非亲属。本文考察的是亲属之间的损害如夫妻之间的损害。本文主要从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为切入点再联系其它亲属法关于损害赔偿的规定探析我国亲属法关于损害赔偿的规定最后提出应完善我国亲属法的损害赔偿制度。关于解析亲属法上的损害赔偿问题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对“亲属”的损害就侵害主体与受害主体关系来说既有亲属亦有非亲属。本文考察的是亲属之间的损害如夫妻之间的损害。本文主要从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为切入点再联系其它亲属法关于损害赔偿的规定探析我国亲属法关于损害赔偿的规定最后提出应完善我国亲属法的损害赔偿制度。

一婚姻法关于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规定之检讨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了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即“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婚姻法解释(一)第二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该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对主体适用情形等作出了规定。

综合我国婚姻法律的规定我国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规定存在以下不足一是只限于当事人在离婚时提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法单独提出也即是“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非独立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不起诉离婚而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当事人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其次能够行使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主体只能是“无过错方”。那么如果双方均有法定的过错行为只是过错的程度不同就无法适用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但在现实生活中夫妻感情破裂离婚很难说全是一方过错另一方毫无过错。如一方仅仅因为不关心懒惰这类相对较小的过错就丧失对具有重婚非法同居家庭暴力等重大过错一方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甚至被重大过错一方以此作为抗辩这既有失公允也使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立法本意无法取得良好的预期效果。三是就请求权主体而言限定在婚姻关系的无过错方对收到虐待家庭暴力的家庭成员的请求权未有规定。四是根据法院的司法实践看无过错方要在离婚案件中证明对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等情形有相当的难度无过错方的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往往难以获得法院的支持。

产生这一问题的根源在于婚姻法解释(一)对损害赔偿请求权之提起确定了一个前提条件离婚请求的提起从而使离婚请求权与损害赔偿请求权有了主从的划分离婚请求权是主权利损害赔偿请求权是从权利。主权利不行使从权利就无法主张。事实上离婚请求权与损害赔偿请求权是两个风马牛不相及的权利。离婚请求权是基于夫妻感情的破裂而主张夫妻关系的解除损害赔偿请求权是基于侵权行为而主张受损权益的法律保护。笔者认为夫妻家庭成员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彼此的人格保持独立各方均享有完全完整的民事权利。当一方对另一方的民事权利进行了侵犯侵权者自然要对自己的违法行为负责要对被侵权人遭受的损失进行弥补再有从损害赔偿请求权产生的原因来看谁侵权谁就要承担责任这是民事领域的通行做法所以有必要将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改为婚姻法中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并作为独立的请求权行使。

在双方均有过错的情形下从法学理论的角度分析离婚损害赔偿以赔偿权利人无过错为前提条件不符合民事侵权的基本归责原则。在我国传统民法侵权理论中过错归责原则以侵权人主观有过错为其承担民事侵权责任的要件之一。相反无过错归责原则不要求侵权人主观上存在过错。但无论是过错归责原则和无过错归责原则它们都是以加害人有无过错作为判断其是否承担侵权责任的标准而不是以受害人有无过错作为判断加害人是否承担侵权责任的标准受害人有无过错只能作为是否可以减轻加害人侵权责任的因素。婚姻关系属民事关系的一种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应当适用民事法律的基本归责原则即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应当以侵权人有无重大过错而不是以受害人有无过错作为决定侵权人是否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依据。因此笔者建议应当将行使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主体由“无过错方”改为“相对方”。

此外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损害赔偿我国现阶段是不承认夫妻婚内侵权损害赔偿的也包括不承认婚内强奸罪。对于夫妻侵权豁免英美普通法认为夫妻一体主义使夫妻间的加害行为不具有反社会性夫妻间侵权行为具有天生的阻却违法性。大陆法系有学者认为夫妻间互负扶养义务且该义务为生活保持义务损害通过加害方履行扶养义务而予以填补不发生损害赔偿请求权。也有学者认为夫妻间虽然可以成立侵权行为但该请求权只是“观念上的抽象的存在”是一种自然之债不得行使。随着现代民法的发展学界对夫妻间侵权责任出现了肯定说该学说认为现代民法采夫妻别体主义夫妻间当然可以成立侵权行为受害配偶有权要求损害赔偿。即使受害配偶不愿解除婚姻其请求权也应得到支持。实践中配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提起侵权诉讼的禁区已逐渐被打破如丹麦1925年婚姻法案英格兰1962年法律改革法案均已废除了禁止配偶间相互起诉的规定美国大多数州已经全部或部分废除了夫妻人身侵权豁免理论夫妻间侵权诉讼普遍见于交通事故伤害赔偿性病传染以及家庭暴力。

综上笔者认为在现代法制下夫妻人格平等独立的观念这是夫妻间侵权责任的理论基础夫妻个人特有财产和约定分别财产制使夫妻间侵权责任具备了物质基础和前提条件。家庭的和睦应当建立在对个人的尊重和权利保障基础之上。当一方多次故意实施伤害侮辱虐待遗弃等后果严重的侵权行为时仍一味强调对配偶的宽容忍让不仅不利于彻底化解矛盾反而可能助长婚内侵权行为的泛滥致使夫妻关系进一步恶化。因此应当建立起夫妻婚内侵权损害赔偿制度以有效保护合法婚姻关系免于侵害。

二其它亲属法上关于损害赔偿问题的规定

如前面提及亲属法包括但不限于婚姻法因此亲属法上的损害赔偿应考察其它亲属法上的规定。应该说我国的其它亲属法或明或暗都对损害赔偿问题进行了一定的规定。

民法通则是我国民事生活的基本法律规范对亲属间的损害赔偿问题亦有规定。虽然监护未必和亲属有什么必然的关系但我们必须承认的是现实生活中的绝大部分监护人与被监护人之间存在亲属关系。民法通则第十八条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如果我们考察一般情形假定监护人与被监护人是亲属关系则上述规定完全成为处理亲属间损害赔偿关系的法律规范。如非为被监护人的利益挥霍抛球被继承人的利益监护人应负赔偿责任。

继承法第七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虽然这是对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规定但也可以一定程度解释为是对损害赔偿问题的规定因为继承人的上述行为无论是杀害被继承人或其它继承人或者虐待遗弃被继承人还是或者伪造篡改销毁遗嘱都显然是对“亲属”(被继承人或其它继承人)的损害。在其继承权丧失场合其它继承人获得更多的继承财产份额因此可解释为是对其它继承人的“损害赔偿”。另继承法第十九条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在未保留必要份额情形下应认定为是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权利的侵害导致遗嘱无效保证其必要份额的继承

再如收养法第十条规定“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在父母一方擅自送养的情况下因侵害另一方的亲权而导致送养无效但在此情形下送养方是否导致对非送养方的损害赔偿责任法律尚无规定。

三完善的必然亲属法上的侵权损害赔偿体系之建立

在现代文明社会一定范围的亲属关系已经纳入法律的调整对纳入法律调整规范的亲属关系应用现代法治的观念看待。事实上不光因侵权行为致使离婚可提起损害赔偿在家庭生活任何时候只要发生侵权事件就应赋予损害赔偿请求权。于是构建亲属法上的损害赔偿体系就进入了我们的视野之中。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 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分享至:
  • 律师回复中...
  • 道路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问题研究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道路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问题研究

    内容:交通事故对受害者及其亲属都可能会带来精神伤害,当事人在起诉时有可能附带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与此同时,我国的道路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没有统一的标准,给法官自由裁量留下很大的空间。一般侵权中可以适用精神损害赔偿,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更应确立精神损害赔偿。那么道路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问题研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2.02.03831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应注意哪些问题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应注意哪些问题

    内容: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应注意哪些问题:l、必须由无过错一方提出损害赔偿请求。无过错方没有提出请求,人民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不能主动干预、处理。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无过错方是与过错方存在有效婚姻关系的配偶一方。承担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但是该权利一经行使,则同普通债权无异,具有移转性,是可以转让与继承的。那么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应注意哪些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2.02.11156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69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婚姻损害赔偿应注意哪些问题,对方有外遇能请求赔偿吗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婚姻损害赔偿应注意哪些问题,对方有外遇能请求赔偿吗

    内容:一方面不起诉离婚而单独提起婚姻损害赔偿的案件法院不予受理,另一方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婚姻损害赔偿请求也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所以,有外遇无赔偿责任。那么婚姻损害赔偿应注意哪些问题,对方有外遇能请求赔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2.02.11139人收看
  • 张旭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462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针对现实生活中涉及人身损害赔偿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作出了相应的司法解释,对诉的标的、原被告进行了界定。最高法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对具体争议问题提供了规范指导,对法院、原告、被告来说起到了良好的示范意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因生命、身体、健康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本条所称“赔偿义务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 离婚诉讼中常见的财产问题解析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离婚诉讼中常见的财产问题解析

    内容:离婚诉讼中常见的财产问题解析1、关于共同财产,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或一方的劳动收人和其他合法收入,但双方约定属个人所有的财产除外。、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婚姻法关于共同财产制或个人财产制的规定。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那么离婚诉讼中常见的财产问题解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2.02.11343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47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离婚协议包括哪些内容,签订时要注意什么问题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离婚协议包括哪些内容,签订时要注意什么问题

    内容:离婚后子女和哪方共同生活,抚养费包括教育费如何给付。对一方有法定过错的即重婚、有配偶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签订离婚协议应注意的问题:必须双方自愿。比如对财产协议的某部分不签就要杀害对方、或对方的亲属,被逼方无奈签署的部分。如有的协议中以抚养费为筹码,约定放弃探视权不付抚养费,这一条款因损害了未成年子女的利益也应认定为无效。协议应当履行,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质,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其履行。那么离婚协议包括哪些内容,签订时要注意什么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2.02.12659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343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离婚时请求过错损害赔偿需要注意的问题是:1、应当在离婚请求的同时提出离婚赔偿,仅要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2、能够请求过错赔偿的只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形;3、损害赔偿包括物质赔偿及精神损害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人身损害赔偿胎儿是否有抚养费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人身损害赔偿胎儿是否有抚养费

    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那么人身损害赔偿胎儿是否有抚养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2.02.12766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202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问题的解释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问题的解释

    内容: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第二条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监护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那么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问题的解释。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1.12.07504人收看
  • 龙珊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0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重庆市关于审理精神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重庆市关于审理精神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内容:第三条权利遭受侵害的公民本人,有权提起精神损害赔偿之诉。因不法侵害行为致受害人死亡的,受害人的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也可提起精神损害赔偿。第四条审理精神损害赔偿案件,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第五条确定精神损害赔偿的参考因素:。5、精神损害赔偿金额最高限一般为100000元。第九条侵权行为严重,加害人受到刑罚处罚的,不再适用精神损害赔偿。那么重庆市关于审理精神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1.12.06592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2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离婚子女抚养问题解析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离婚子女抚养问题解析

    内容:离婚子女抚养问题解析在父母离婚以后,子女随何方生活,直接关系到子女的利益,在离婚案件中,最容易引发当事人双方的争执。(一)离婚后子女抚养关系的确定1、父母双方达成协议的处理在离婚案件中,如果父母双方就子女的抚养问题达成协议的,一般会尊重当事人意思表示,按其协议处理,但协议由父方或母方抚养子女对子女的正常生活有严重不利的除外。对未成年子女满十周岁的,父母双方对抚养权发生争执时,一般考虑该子女的意见。这是离婚后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基本原则,也就是说子女与父母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受影响。离婚只能解除父母间的夫妻关系,不能解除父母与子女的关系。那么离婚子女抚养问题解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2.02.12234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520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解析亲属法上的损害赔偿问题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解析亲属法上的损害赔偿问题

    内容:一婚姻法关于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规定之检讨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了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即“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综合我国婚姻法律的规定我国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规定存在以下不足一是只限于当事人在离婚时提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法单独提出也即是“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非独立的损害赔偿请求权,本文主要从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为切入点再联系其它亲属法关于损害赔偿的规定探析我国亲属法关于损害赔偿的规定最后提出应完善我国亲属法的损害赔偿制度。

    王学瑞律师
    2022.01.13303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475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并适用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的规定确定其相应的赔偿责任:1、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2、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3、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4、其它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2、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3、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4、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在司法实践中遇到的问题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在司法实践中遇到的问题

    内容: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在司法实践中遇到的问题缺陷它背离了当代离婚法的无过错离婚原则,加大了离婚成本,使得纠纷时间延长、当事人之间的鸿沟扩大、当事人难以摆脱离婚阴影。总之,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确立,标志着我国婚姻家庭法治建设又走上了一个新的台阶。这一制度对进一步保护公民特别是妇女的权益起到了积极作用,具有历史的进步性。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需要进一步完善,使这一制度在现实生活中切实贯彻实施,以造福于社会。司法实践中遇到的一些问题,必须在全体社会成员共同努力下才能得到有效的解决。那么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在司法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2.02.11472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457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婚姻损害赔偿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婚姻损害赔偿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内容:婚姻损害赔偿应注意的问题1.过错种类: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这4种情形是婚姻损害赔偿的法定条件。一方面不起诉离婚而单独提起婚姻损害赔偿的案件法院不予受理,另一方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婚姻损害赔偿请求也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那么婚姻损害赔偿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2.02.11137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64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几个特殊问题的研究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几个特殊问题的研究

    内容:由此而论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是直接对受害人亲属的,并非因受害人死亡而继受死亡赔偿金。换言之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不存在继受问题。(二)植物人的精神损害赔偿问题从伤情等级划分来看,植物人是最重的一种。精神损害赔偿系对精神痛苦的抚慰性、填补性,精神赔偿对痛苦没有感知的植物人似乎不和逻辑。那么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几个特殊问题的研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1.12.03408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134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离婚损害赔偿案例及解析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离婚损害赔偿案例及解析

    内容:您了解离婚损害赔偿吗?对于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在实际案例中是如何运用的?下面我们就来看一个离婚损害赔偿案例及解析,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被告(男方)提起反诉称,原告所称的“婚生儿子”不是被告的亲生儿子,是原告与第三人生的,导致双方感情破裂的原因是原告违背了夫妻之间的忠贞义务,原告对此应负完全责任,应向被告进行损害赔偿。最后,法院判决:同意原告与被告离婚,小孩由原告抚养;并判令原告赔偿被告为小孩支付的出生费、医疗费、保姆费、抚养费和亲子鉴定费等3万余元,赔偿被告离婚精神损害费15000元。那么离婚损害赔偿案例及解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2.02.11189人收看
  • 邢颖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299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民法典中运输合同纠纷有精神损害赔偿吗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民法典中运输合同纠纷有精神损害赔偿吗

    内容: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因人身权益或者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受到侵害,自然人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邢颖律师
    2022.03.251051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941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李楠楠律师

在线 问题仍未解决?1对1咨询为您解答

  • 在线律师
  • 已服务274816人
  • 5分钟内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