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分居的制度是怎样的
导读:
但是我国现行婚姻法并未将分居制度作以详细的规定导致的弊端有离婚诉讼中应如何认定分居法无明文规定当事人对在起诉以前婚姻双方是否分居分居时间长短这一事实普遍举证难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前述婚姻法条款的适用夫妻分居期间的子女抚养纠纷日益增多夫妻分居期间所得的财产依理论界通说及司法解释应属夫妻共有但分居的夫妻客观上形成了两个各自独立的生活经济单位所得的财产也处于分离状态并不符合共同财产制的本质,外国法律对分居法律后果的规定主要涉及以下五个方面(一)暂时免除夫妻之间法律上的同居义务在此期间双方个别居住即使仍在同一屋檐下生活也无须共同处理家庭事务不存在夫妻性生活(二)终止夫妻之间原有的家事代理权但若第三人不知情该夫妻仍就日常家务互为代理人(三)分居时的财产制为分别财产制以杜绝对外交易的困扰保护善意第三人(四)法律上的夫妻扶养义务不能免除(五)关于未成年子女的亲权(监护)和抚养准用离婚后的亲权及抚养的相关规定。
一夫妻分居的制度是怎样的婚姻法第三十二条将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规定为经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的情形之一。鉴于宣告分居涉及子女抚养财产权益等多方面权利且对外具有公示效力最好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裁判并赋予国家强制执行力。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夫妻分居案件如一方当事人提出申请查明双方客观上已处于分居状态或双方主观上都具有分居的愿望并准备实施应准予分居。如当事人仅以违反忠实义务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明确夫妻分别财产制体现法律的严谨与公正。关于夫妻分居的制度是怎样的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夫妻分居的制度是怎样的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将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规定为经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的情形之一。可见我国承认事实上的分居。但是我国现行婚姻法并未将分居制度作以详细的规定导致的弊端有离婚诉讼中应如何认定分居法无明文规定当事人对在起诉以前婚姻双方是否分居分居时间长短这一事实普遍举证难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前述婚姻法条款的适用夫妻分居期间的子女抚养纠纷日益增多夫妻分居期间所得的财产依理论界通说及司法解释应属夫妻共有但分居的夫妻客观上形成了两个各自独立的生活经济单位所得的财产也处于分离状态并不符合共同财产制的本质。
二分居法律制度的域外经验
分居(Separation)亦称别居或分床分食制度是指在不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终止夫妻同居义务的法律制度。分居起源于欧洲中世纪宗教法西方国家认可的分居大致有三种
一为裁判分居由当事人向法院请求并经法院判令分居原因一般与离婚相同亦许可诸如因人人格经济上的事由或因共同生活而受严重危害等不能与配偶同居的正当理由。
二为协议分居是指夫妻可以契约方式约定分居约定免除同居义务及分居时的有关权利义务。
三为事实上的分居指当事人既有客观的分居状态又有主观上的分居愿望但多数立法例不承认事实上的分居。
外国法律对分居法律后果的规定主要涉及以下五个方面
(一)暂时免除夫妻之间法律上的同居义务在此期间双方个别居住即使仍在同一屋檐下生活也无须共同处理家庭事务不存在夫妻性生活
(二)终止夫妻之间原有的家事代理权但若第三人不知情该夫妻仍就日常家务互为代理人
(三)分居时的财产制为分别财产制以杜绝对外交易的困扰保护善意第三人
(四)法律上的夫妻扶养义务不能免除
(五)关于未成年子女的亲权(监护)和抚养准用离婚后的亲权及抚养的相关规定。
三设立夫妻分居制度之意义
夫妻分居制度的设立可实现的法律功能有
1易于认定当事人是否分居以及分居时间给审判提供客观标准避免当事人多次重复诉讼提高审判工作效率。
2分居宣告明确了分居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确认了夫妻财产及子女抚养。
3对于遭受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可以提供正当途径的解脱婚内强奸的法律困惑将不存在。
4对婚姻法夫妻财产制是一个有益的补充。
5分居制度的设立符合民事诉讼的目的终结了分居的夫妻双方不确定的权利义务状态使当事人从重复诉讼的怪圈中挣脱出来。
四夫妻分居制度之立法构想
为进一步完善我国婚姻法提高离婚案件审判质量与效率保护婚姻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理性架构夫妻分居制度实有必要。具体设想为
1编排在婚姻法第四章章名定为离婚与分居。
2必须由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的男女一方或双方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鉴于宣告分居涉及子女抚养财产权益等多方面权利且对外具有公示效力最好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裁判并赋予国家强制执行力。
3宣告夫妻分居案件适用特别程序实行一审终审独任审判30日内审结。
4明示分居的理由。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夫妻分居案件如一方当事人提出申请查明双方客观上已处于分居状态或双方主观上都具有分居的愿望并准备实施应准予分居。
(1)与异性保持不正当往来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经规劝不改的
(4)感情不和的
(5)同居会危及一方或子女的身心健康和安全的其他情形。
5分居的法律效力及于以下五个方面
(1)中止夫妻同居义务中止日常家务的相互代理权停止夫妻生活。如当事人仅以违反忠实义务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分居期间子女交付一方行使监护权抚育费的给付探视权的行使比照离婚以后的相关规定。
(3)为避免争端免除夫妻间相互扶养之义务。为填补扶养请求权的丧失因分居而无自立生活能力的无过错一方可以向他方请求资助经济帮助可以是短期的也可以是一次性的。
(4)明确夫妻分别财产制体现法律的严谨与公正。分居后双方当事人以各自的名义独立为经济行为相应的债权债务为个人债权债务以保障善意第三人权益维护交易安全。
(5)分居宣告的判决书送达后夫妻仍继续同居或者在分居90日内自愿恢复同居生活则分居时间中断重新计算分居满2年构成离婚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