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打官司双方一定要到场吗
导读:
针对上述两种情况可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具体分析分别作出如下处理第一种类型离婚案件中的被告当事人确因下落不明无法通知其到庭应诉的可公告送达应诉材料及开庭传票之后缺席审理,(2)本人既不愿出庭应诉又不向人民法院出具书面的离婚意见对这类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可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2007年民诉法)第112条规定认定其属民事诉讼法第100条(2017修订民诉法132条)规定的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后拒不到庭的可以依法拘传其到庭参与诉讼。
离婚打官司双方一定要到场吗无特殊情况必须到庭。正因为如此离婚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必须亲自到庭。但是离婚诉讼是涉及双方当事人身份关系的纠纷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到庭应诉对于人民法院正确审查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以及家庭财产的具体状况等会增加一定的难度。2被告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案件作为监护人之一的父母或成年子女出于离婚后无人妥善照顾被告等多方面因素的考虑不愿配合法院工作拒不到庭应诉致使案件无法进入正常的审理程序。关于离婚打官司双方一定要到场吗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无特殊情况必须到庭。
离婚是夫妻双方依法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它将导致当事人双方身份关系的变更所以离与不离都要当事人亲自表态才行。而且调解是离婚诉讼中的必经程序“调”后是否能“解”也必须当事人亲口说了才算数。正因为如此离婚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必须亲自到庭。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但是离婚诉讼是涉及双方当事人身份关系的纠纷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到庭应诉对于人民法院正确审查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以及家庭财产的具体状况等会增加一定的难度。所以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这一条规定一直被认为是立法要求离婚当事人亲自到庭的特殊规定。当然如果一方当事人有特殊情况可以不到庭法院也可以缺席判决。这里的特殊情况主要是指夫妻一方下落不明无民事行为能力患重病等。
1被告确因下落不明无法通知其到庭
2被告有明确的地址又通知了本人但本人因种种原因不出庭应诉。
针对上述两种情况可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具体分析分别作出如下处理
第一种类型离婚案件中的被告当事人确因下落不明无法通知其到庭应诉的可公告送达应诉材料及开庭传票之后缺席审理。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公告送达应诉材料及开庭传票必须完善相关手续。一般应由受诉法院对被告近亲属进行详细了解并将被告下落不明无法与之取得联系的情况记入调查笔录另外被告住所地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也可提供被告的相关证明材料有条件的还可由当地派出所在上述证明材料上加注意见。
法律依据
1民诉法第92条第1款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1条之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3民诉法第144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二种类型被告有明确地址又通知了本人本人因种种原因拒绝到庭的可分具体情况作如下处理
1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出于不愿意离婚等目的接到法院的传票就是不到法庭出庭应诉。对于这类离婚案件分两种情形处理
(1)本人确不愿出庭参加诉讼但以书面的形式向法院陈述意见比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93条之规定可以依法缺席判决。
(2)本人既不愿出庭应诉又不向人民法院出具书面的离婚意见对这类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可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2007年民诉法)第112条规定认定其属民事诉讼法第100条(2017修订民诉法132条)规定的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后拒不到庭的可以依法拘传其到庭参与诉讼。
2被告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案件作为监护人之一的父母或成年子女出于离婚后无人妥善照顾被告等多方面因素的考虑不愿配合法院工作拒不到庭应诉致使案件无法进入正常的审理程序。对此类离婚案件的处理首先要多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父母成年子女的思想工作促使其配合法院的工作代理被告出庭应诉以便切实维护被告的合法权益。如果通过法院多方做工作被告的父母成年子女仍不愿代被告出庭应诉的可与被告所在地的村委会居委会等基层组织取得联系到被告住所地进行巡回审理就地办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