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眼中的14大离婚条件
导读: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婚姻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十八条明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五)项所称的“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作出判断也就是以上标准可以使用,1989年12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认定考察感情是否破裂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
1989年12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认定考察感情是否破裂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并列举了14种离婚条件(一)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七)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三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在司法实践中有些离婚条件往往能够独立构成判决离婚的理由而有些离婚条件往往需要和其他条件互相配合。关于律师眼中的14大离婚条件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面临离婚的人往往迫切的想知道离婚条件的规定本文从婚姻法及其相关法律的角度深度解释了离婚的条件。
婚姻法对于离婚条件采用了概括式与列举式并举的形式。概括式的标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列举部分则是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六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1989年12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认定考察感情是否破裂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并列举了14种离婚条件
(一)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二)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隐瞒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四)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五)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六)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七)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三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八)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九)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十)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十一)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十二)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十三)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十四)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以上十四种情形的(七)(八)(九)(十)(十二)(十三)(十四)与婚姻法有重复。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婚姻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十八条明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五)项所称的“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作出判断也就是以上标准可以使用。
离婚条件明晰之后就开始准备充分的证据来证明离婚条件的存在了。在司法实践中有些离婚条件往往能够独立构成判决离婚的理由而有些离婚条件往往需要和其他条件互相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