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允许自动离婚吗

导读:
根据国务院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所谓诉讼离婚即指夫妻双方如果达不成离婚协议就不能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此时只能到法院起诉离婚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纵观整个婚姻法的五十一个条文也根本不存在“自动离婚”的第三种离婚方式。所谓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直接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部门发放离婚证。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因此我国的婚姻登记制度是排斥“自动离婚”之说的“自动离婚”在我国现行的法律框架下是不可能存在的。关于中国法律允许自动离婚吗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协议离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还规定(起诉离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我国婚姻法关于离婚方式的规定就上述两个法律条文。由此可见在我国离婚只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诉讼离婚。纵观整个婚姻法的五十一个条文也根本不存在“自动离婚”的第三种离婚方式。
所谓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直接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部门发放离婚证。根据国务院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因此发放离婚证才标志着夫妻双方婚姻关系的正式终结离婚证是证明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的有效凭证。
所谓诉讼离婚即指夫妻双方如果达不成离婚协议就不能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此时只能到法院起诉离婚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同时婚姻法还进一步规定了几种详细情形有这几种情形之一的经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纵上所述所谓的“自动离婚”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我国为了建立对婚姻关系的有效监督保障婚姻自由防止包办买卖婚姻等其他干涉婚姻自由行为的发生保障一夫一妻制防止重婚纳妾保障男女双方和后代的身体健康防止早婚近血亲结婚和患有禁止结婚疾病或暂缓结婚疾病的人结婚国务院自2003年10月1日起便颁布施行了婚姻登记条例确立了结婚离婚的严格登记制度。婚姻登记机关的婚姻登记行为是应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在婚姻当事人不申请的情况下婚姻登记机关不会主动干预进行登记。
因此我国的婚姻登记制度是排斥“自动离婚”之说的“自动离婚”在我国现行的法律框架下是不可能存在的。至于有人谣传“分居满2年就能自动离婚”的说法也是错误的。这种谣传极有可能是对我国婚姻法“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经调解无效法院应准予离婚条款的误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