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法律是否允许父母一方擅自改变孩子的姓名?
导读:
河北省某地的赵某(男)与张某(女方)于2012年2月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男孩赵涛(化名),但是,因双方感情不和,赵某于2013年10月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最后法院判决赵某和张某离婚,因孩子尚不满2周岁还在哺乳期且一直跟随女方共同生活,所以法院依法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张某。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所以,张某将孩子赵涛的姓氏更改为孙姓,若是赵某不同意则可通过诉讼的方式要求恢复孩子原来的赵姓。那么离婚后,法律是否允许父母一方擅自改变孩子的姓名?。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河北省某地的赵某(男)与张某(女方)于2012年2月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男孩赵涛(化名),但是,因双方感情不和,赵某于2013年10月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最后法院判决赵某和张某离婚,因孩子尚不满2周岁还在哺乳期且一直跟随女方共同生活,所以法院依法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张某。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所以,张某将孩子赵涛的姓氏更改为孙姓,若是赵某不同意则可通过诉讼的方式要求恢复孩子原来的赵姓。关于离婚后,法律是否允许父母一方擅自改变孩子的姓名?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河北省某地的赵某(男)与张某(女方)于2012年2月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男孩赵涛(化名),但是,因双方感情不和,赵某于2013年10月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最后法院判决赵某和张某离婚,因孩子尚不满2周岁还在哺乳期且一直跟随女方共同生活,所以法院依法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张某。可是,张某以为离婚了就和赵某没有任何关系了,而且,张某在离婚后不久即与孙某结婚,张某想既然孩子跟着女方且女方又再嫁给孙某,以后孩子跟随张某和继父孙某生活,所以女方想偷偷把孩子的姓氏更改为孙姓,那么张某擅自将孩子的姓名权进行更改的做法会得到法律的支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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