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能否算自动离婚

导读:
依据民法典第1079条的规定“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是民法典明确列举的判断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几种法定情形之一而此种情形必须由人民法院来认定并通过判决的形式才能解除夫妻关系上述“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就自动离婚”的说法是对法律的误解,依据民法典第1079条的规定“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是民法典明确列举的判断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几种法定情形之一而此种情形必须由人民法院来认定并通过判决的形式才能解除夫妻关系上述“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就自动离婚”的说法是对法律的误解。
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能否算自动离婚答案是否定的。依据民法典第1079条的规定“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是民法典明确列举的判断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几种法定情形之一而此种情形必须由人民法院来认定并通过判决的形式才能解除夫妻关系上述“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就自动离婚”的说法是对法律的误解。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按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调解无效”则是程序性规定不能视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案件虽然是“调解无效”但并非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关于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能否算自动离婚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答案是否定的。事实上在我国自2003年8月8日民政部的婚姻登记条例颁布以后男女婚姻关系建立的唯一合法途径就是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而解除婚姻关系的合法途径有三条一种是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由登记机关收缴结婚证颁发离婚证结婚证或离婚证均是公民个人婚姻状态的法律凭证一种是由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即通过诉讼途径解除当事人的婚姻关系还有一种是非常态的即婚姻一方当事人死亡或是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则婚姻关系自然终止。那为什么还会有“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就自动离婚的说法呢?”这种说法源自何处呢?依据民法典第1079条的规定“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是民法典明确列举的判断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几种法定情形之一而此种情形必须由人民法院来认定并通过判决的形式才能解除夫妻关系上述“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就自动离婚”的说法是对法律的误解。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按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
“感情确已破裂”是实体性规定是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调解无效”则是程序性规定不能视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案件许多是感情确已破裂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调解无效”是“感情确已破裂”的一种反映。而有一些离婚离婚的形象图。
案件虽然是“调解无效”但并非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在调解工作中往往存在着力与不力深入与不深入等差别直接影响着调解效果。多年的民事审判实践说明“调解无效”和“感情确已破裂”的含义不完全相同“调解无效”并不都等于“感情确已破裂”。因此不应当把“调解无效”作为认定“感情确已破裂”的根据。在审判实践中既不要把“感情确已破裂”与“调解无效”完全等同起来。也不要把“调解无效”简单地作“感情确已破裂”的标志。更不要把“调解无效”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只是“感情确已破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