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瑞士民法典》中的离婚法律制度
导读:
配偶一方危害他方的生命严重虐待他方或者对他方的名誉造成严重损害时他方可诉请离婚宽恕加害人的配偶无诉讼权,有诉讼权离婚的配偶在其知悉可离婚原因的6个月内或者发生通奸行为的5年内可提起诉讼离婚,有诉讼权离婚的配偶在其知悉可离婚原因的6个月内或者发生通奸行为的5年内可提起诉讼离婚,有诉讼权离婚的配偶在其知悉可离婚原因的6个月内或者发生通奸行为的5年内可提起诉讼离婚,5因配偶一方患有精神病致使他方无法继续维持婚姻共同生活且该病已持续维持3年并经专家鉴定为不治之症时另一方可诉请离婚,4配偶一方有恶意遗弃他方或者无任何重要原因而不同居的行为时另一方可在此状况存续期间随时诉求离婚但是不同居行为期限最少需要两年。
瑞士民法典中对可能的离婚理由作了详细的法律规定涉外婚姻家庭律师山东法杰律师事务所婚姻家庭业务部主任王成律师对其具体的规定解读如下1因通奸行为。配偶一方与他人通奸另一方可诉请离婚但是事前同意或者事后宽恕通奸的配偶无诉讼权。2因生命受到危害身体受到虐待及名誉受到损害。有诉讼权离婚的配偶在其知悉可离婚原因的6个月内或者发生通奸行为的5年内可提起诉讼离婚。4配偶一方有恶意遗弃他方或者无任何重要原因而不同居的行为时另一方可在此状况存续期间随时诉求离婚但是不同居行为期限最少需要两年。6因严重损害婚姻关系的事件配偶双方均无法继续维持婚姻共同生活时。关于解读《瑞士民法典》中的离婚法律制度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瑞士民法典中对可能的离婚理由作了详细的法律规定涉外婚姻家庭律师山东法杰律师事务所婚姻家庭业务部主任王成律师对其具体的规定解读如下
1因通奸行为。配偶一方与他人通奸另一方可诉请离婚但是事前同意或者事后宽恕通奸的配偶无诉讼权。有诉讼权离婚的配偶在其知悉可离婚原因的6个月内或者发生通奸行为的5年内可提起诉讼离婚。逾期诉讼权因时效而消灭。
2因生命受到危害身体受到虐待及名誉受到损害。配偶一方危害他方的生命严重虐待他方或者对他方的名誉造成严重损害时他方可诉请离婚宽恕加害人的配偶无诉讼权。有诉讼权离婚的配偶在其知悉可离婚原因的6个月内或者发生通奸行为的5年内可提起诉讼离婚。逾期诉讼权因时效而消灭。
3因配偶一方犯了不名誉的罪行或者其道德败坏致使他方无法维持婚姻沟通生活时他方可随时起诉离婚。
4配偶一方有恶意遗弃他方或者无任何重要原因而不同居的行为时另一方可在此状况存续期间随时诉求离婚但是不同居行为期限最少需要两年。
5因配偶一方患有精神病致使他方无法继续维持婚姻共同生活且该病已持续维持3年并经专家鉴定为不治之症时另一方可诉请离婚。
6因严重损害婚姻关系的事件配偶双方均无法继续维持婚姻共同生活时。配偶中的任何一方都可以诉请离婚但是严重损害婚姻关系的事件的主要责任应由配偶一方承担时仅另一方享有诉讼离婚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