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离婚申请几天内可撤销
导读:
一民法典离婚申请几天内可撤销30天内。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该条规定与婚姻登记条例相比作出了更人性化的规定防止夫妻双方因一时的冲动造成离婚夫妻申请离婚登记后不会第一时间发给离婚证而是给予30天的冷静期如果在30天内一方不想离婚的可以撤销离婚登记申请。2隐瞒重大疾病撤销婚姻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隐瞒疾病的可撤销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那么民法典离婚申请几天内可撤销。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30天内。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该条规定与婚姻登记条例相比作出了更人性化的规定防止夫妻双方因一时的冲动造成离婚夫妻申请离婚登记后不会第一时间发给离婚证而是给予30天的冷静期如果在30天内一方不想离婚的可以撤销离婚登记申请。
注意民法典中的离婚冷静期制度只适用于协议离婚对于有家庭暴力等情形的实践中一般是向法院起诉离婚起诉离婚不适用离婚冷静期。
对于很多人担心的30天离婚冷静期内一方可能有暴力行为这种现象其实在协议离婚中比较少见有家暴行为将会通过诉讼离婚一般来说是不适用离婚冷静期规定的。
这两种情况夫妻不用离婚也可解除婚姻关系
1因胁迫而撤销婚姻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胁迫婚姻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2隐瞒重大疾病撤销婚姻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隐瞒疾病的可撤销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