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后需要多久的冷静期
导读:
一分手后需要多久的冷静期依据民法典草案的规定夫妻双方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的会有30天的冷静期一方在30天不想离婚的可以撤销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那么分手后需要多久的冷静期。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依据民法典草案的规定夫妻双方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的会有30天的冷静期一方在30天不想离婚的可以撤销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依照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申请登记离婚的当事人应当在向婚姻登记机关递交申请登记离婚申请书时同时提交下列证明
1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户口证明
2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
3双方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离婚协议书
5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如果是现役军人申请登记离婚须提交经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的同意决定和介绍信。
如果是港澳同胞应到原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离婚手续如果婚姻登记机关找不到其结婚登记档案本人结婚证又丢失可到办理结婚登记时居住地的户籍管理机关出具原在该地居住的户籍证明并由双方当事人出具该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过结婚登记并经公证的声明书及内地亲友出具的保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