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伙绑架罪能判几年
导读:
3、对于教唆犯根据我国刑法第29条的规定确定教唆犯的刑事责任应当注意以下三点①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刑法第26条第4款规定对于第3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因此刑法第28条明确规定对于胁从犯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因此刑法第28条明确规定对于胁从犯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因此对于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教唆犯予以从重处罚是完全必要的。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因此对于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教唆犯予以从重处罚是完全必要的。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教唆犯完全符合我国刑法中犯罪未遂的特征应视为教唆未遂。因此刑法第28条明确规定对于胁从犯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为了对胁从犯正确地适用刑罚首先要科学地理解胁从犯的犯罪情节。关于团伙绑架罪能判几年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刑事辩护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绑架罪判几年
刑法第239条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处罚。
二、共同犯罪处罚原则
1、根据刑法第26条第3款的规定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仅对自己实施的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而且要对其他成员实施的犯罪负刑事责任。刑法第97条规定本法所称首要分子是指在犯罪集团或者聚众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2、对于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刑法第26条第4款规定对于第3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由于一般主犯虽然在共同犯罪中对其所参与的犯罪起主要作用但其毕竟还不能像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一样组织、策划、指挥甚至参与犯罪集团的全部活动因此对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以外的其他共同犯罪的主犯在追究刑事责任时其承担刑事责任的范围也与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同。他们只对自己亲自参与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承担刑事责任而不像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那样要对集团所有的犯罪活动承担刑事责任。
3、对于教唆犯根据我国刑法第29条的规定确定教唆犯的刑事责任应当注意以下三点①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这是对教唆犯处罚的一般原则因此教唆犯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起次要作用的是从犯。②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刑法之所以这样规定主要是为了更好地保护青少年防止犯罪分子唆使和利用青少年进行犯罪活动因为不满18周岁的人思想不够成熟社会经验不足辨别是非能力不强容易听信犯罪分子的挑唆而走上歧途。因此对于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教唆犯予以从重处罚是完全必要的。③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种情况在刑法理论上称为教唆未遂。因为被教唆的人没有犯所教唆的罪教唆犯所预期的教唆结果没有发生。这在主观上表现为教唆没有得逞在客观上表现为教唆犯的犯罪构成要件还不完全齐备。而且教唆犯之所以没有得逞是由于教唆犯意志以外的原因。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教唆犯完全符合我国刑法中犯罪未遂的特征应视为教唆未遂。
4、对于从犯刑法第27条第2款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即根据从犯参与犯罪的性质、情节及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等具体情况或者从轻处罚或者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因为在共同犯罪中从犯所起的作用和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比主犯小因此从犯承担的刑事责任应当比主犯轻而这也是和罪刑法定的原则相适应的。
5、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由于胁从犯是被胁迫而参加的从主观上不是完全出于自愿或者自觉从客观上说胁从犯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也比较小是共同犯罪中社会危害性最小的共同犯罪人。因此刑法第28条明确规定对于胁从犯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为了对胁从犯正确地适用刑罚首先要科学地理解胁从犯的犯罪情节。一般来说胁从犯的犯罪情节应从两个方面来理解一是被胁迫的程度。因为被胁迫的程度与其意志自由程度是成反比例的当然也与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成反比例。被胁迫的程度轻说明他参加犯罪的自觉自愿程度大一些。相应地来说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也要严重一些反之亦然。二是胁从犯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由于胁从犯是被胁迫而参加犯罪的一般来说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比较小这也是在对胁从犯处罚时必须考虑的一个因素。因此在查明胁从犯的上述两个犯罪情节的基础上对胁从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