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车自驾发生事故致车上人员死亡构成劫持汽车罪——胡峰劫持汽车
导读:
裁判镇江市润州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胡峰以暴力方法劫持正在营运的出租汽车酒后高速驾驶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并造成一人死亡、车辆毁损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完全符合劫持汽车罪的构成要件已构成劫持汽车罪依法应予惩处,裁判镇江市润州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胡峰以暴力方法劫持正在营运的出租汽车酒后高速驾驶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并造成一人死亡、车辆毁损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完全符合劫持汽车罪的构成要件已构成劫持汽车罪依法应予惩处,2005年10月26日镇江市润州区判决如下一、被告人胡峰犯劫持汽车罪判处。
劫持汽车造成严重后果的属于结果加重犯而不予另外单独处罚或数罪并罚。后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胡峰因酒后驾驶发生交通事故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裁判镇江市润州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胡峰以暴力方法劫持正在营运的出租汽车酒后高速驾驶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并造成一人死亡、车辆毁损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完全符合劫持汽车罪的构成要件已构成劫持汽车罪依法应予惩处。关于抢车自驾发生事故致车上人员死亡构成劫持汽车罪——胡峰劫持汽车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刑事辩护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裁判要旨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使行驶中或使用中的车辆按照行为人指定的线路、方向或目的地行驶或强使车辆改变用途的行为足以对公共安全构成威胁的即构成劫持汽车罪。劫持汽车造成严重后果的属于结果加重犯而不予另外单独处罚或数罪并罚。
案情
2005年4月5日晚9时许胡峰与妻子陈君25周岁及朋友夏某、蒋某四人饮酒后到镇江市一KTV练歌房222包厢饮酒唱歌。10时许夏、蒋相继离开。后胡峰与陈君在包厢内发生争执并砸坏包厢门玻璃和酒瓶等物品。其后胡峰手持一空啤酒瓶并用胳膊挟持陈君至练歌房大门口打开停在门口待客的一辆出租车后门将陈君推、踢进车内然后自己上车让驾驶员王某将车驶离现场。王某正欲驾车离开时KTV练歌房经理上前阻拦并告知已报警王某遂将车熄火并下车站在驾驶室门外并欲拔去出租车钥匙。此时胡峰下车手持空啤酒瓶绕过车头冲向王某并用啤酒瓶向王某砸去王某因害怕受伤而退后几步胡峰见未砸中王某便乘机坐进出租车驾驶室经多次发动后将车快速驶离现场。后胡峰驾车在镇江市长江路撞上路边大树致车身从中间一分为二断成两截陈君被甩出车外当场死亡。出租车严重毁损经估价损失为59万元。后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胡峰因酒后驾驶发生交通事故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被害人陈君系陈明与严月娣的独生女其与胡峰已于2005年1月31日登记结婚但尚未同居生活未生育子女。
2005年10月11日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胡峰犯劫持汽车罪向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陈明、严月娣以被告人胡峰的犯罪行为给其造成经济损失为由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胡峰赔偿其二人死亡赔偿金26万元、被抚养人生活费、赡养费60万元共计86万元。
裁判
镇江市润州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胡峰以暴力方法劫持正在营运的出租汽车酒后高速驾驶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并造成一人死亡、车辆毁损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完全符合劫持汽车罪的构成要件已构成劫持汽车罪依法应予惩处。
2005年10月26日镇江市润州区判决如下一、被告人胡峰犯劫持汽车罪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