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犯罪的认定标准
导读:
首先共同故意要求各共同犯罪人都明知共同犯罪行为的性质、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对甲某可以按故意杀人罪的帮助犯定罪处罚。此外共同犯罪故意形成的方式没有特殊的限制。按照分工不同在共同犯罪中承担实行行为的人叫做实行犯没有亲自实行共同行为而仅承担帮助行为的人叫做帮助犯仅有教唆行为的人叫做教唆犯。因此在有共谋的情况下不作为也认为有共同犯罪的行为。
首先共同故意要求各共同犯罪人都明知共同犯罪行为的性质、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对甲某可以按故意杀人罪的帮助犯定罪处罚。此外共同犯罪故意形成的方式没有特殊的限制。按照分工不同在共同犯罪中承担实行行为的人叫做实行犯没有亲自实行共同行为而仅承担帮助行为的人叫做帮助犯仅有教唆行为的人叫做教唆犯。因此在有共谋的情况下不作为也认为有共同犯罪的行为。关于共同犯罪的认定标准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刑事辩护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共同犯罪的认定标准
1、必须二人以上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或者没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不能成为单独共同行为的主体同样也不能成为共同犯罪的主体。因此具备主体资格的人同一个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具备主体资格的人共同犯罪的不认为是共同犯罪其刑事责任由具备主体资格的人承担。一个具备主体资格的人唆使一个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人共同行为的也不认为是共同犯罪其刑事责任由具备主体资格的人承担。对这种情况认为教唆者是在把他人当工具使用属于间接实行犯。单位共同行为虽然也可能有很多单位成员参与但是此时是作为一个法律主体出现的不认为是共同犯罪。因此对于一个单位共同行为主体有数个责任人承担单位共同行为刑事责任的只需要根据个人的罪责承担刑事责任。单位共同行为属于共同犯罪的情形可能有(1)二人以上的单位共同犯罪(2)一个单位和一个自然人共同行为。
2、必须有共同犯罪故意共同犯罪的故意包含两层意思一层意思是各个共同犯罪人对该罪都有故意。第二层意思是共同犯罪人之间存在着意思联络意识到了在协同共同行为。在共同犯罪的场合必须具备两层意思才认为具有共同犯罪的故意。
首先共同故意要求各共同犯罪人都明知共同犯罪行为的性质、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所谓相同的共同行为故意则指各共犯人均对同一罪或几个罪持有故意而且这种故意只要求在刑法规定的范围内相同不要求故意的形式与具体内容完全相同。就故意的形式而言双方均为直接故意、双方均为间接故意以及一方为直接故意另一方为间接故意时只要是同一共同行为的故意皆可成立共同犯罪。就故意的具体内容来说只要求各共犯人具有法定的认识因素与意志因素即使故意的具体内容不完全相同也可成立共同犯罪。
其次共同犯罪故意要求各共犯人主观上相互沟通彼此联络都认识到自己不是在孤立地实施共同行为而是在和他人一起共同犯罪。但是通常这只是针对共同实行犯即共同正犯而言的。
对于帮助犯而言片面的共犯是可以成立的。例如甲某知道乙某要谋杀丙某同时自己也忌恨丙某希望能借乙某之手杀死丙某。因此主动提出把自己的猎枪借给乙某打猎。乙某使用甲某的猎枪将丙某杀死。乙某不知甲某借枪的真实意图就乙某而言不存在与甲某构成共犯的问题但是甲某有意帮助乙某杀人可以构成甲某的共犯(帮助犯)。对甲某可以按故意杀人罪的帮助犯定罪处罚。
此外根据司法解释交通肇事后车主、乘客、单位的主管人员指使肇事司机逃逸致被害人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这里承认过失共同行为共犯的存在只能作为一种特例来掌握。
共同犯罪故意形成的时间可以是在事先即事先通谋的共同犯罪也可以在事中即在共同行为过程中这被称为事先无通谋的共同犯罪。但是如果是在共同行为既遂以后才知道共同行为人的共同行为事实的并表示赞同的不认为共犯。此外共同犯罪故意形成的方式没有特殊的限制。可以是明示的也可以是暗示的可以是通过语言、文字表达也可以通过身体姿势、面部表情、眼神等表达。
3、必须有共同犯罪行为这里所称的共同犯罪行为是广义的既包括实行行为也包括组织、教唆、帮助、共谋行为。按照分工不同在共同犯罪中承担实行行为的人叫做实行犯没有亲自实行共同行为而仅承担帮助行为的人叫做帮助犯仅有教唆行为的人叫做教唆犯。因此教唆犯、帮助犯通常是对实行犯的实行行为进行教唆、帮助。
共同犯罪行为的表现形式可能出现三种情况一是共同作用即各共犯人的行为都是作为二是共同不作为即各共犯人的行为都是不作为三是作为与不作为相结合即部分共犯人的行为是作为部分共犯人的行为是不作为。因此在有共谋的情况下不作为也认为有共同犯罪的行为。而共谋却未参与实行的人是否成立共犯呢?这涉及到共谋的理解换言之要看是怎样共谋的我认为有共谋就是以认定具有共犯的行为与故意可以成立共犯。有共谋而未参与共同行为实行的有3种可能一是由他人代劳不必事必躬亲。如一些有组织共同行为的领导或骨干参与共谋但不亲自出马。二是遭遇意志之外的原因而没有参与实行。三是自动放弃。这三种情况的共谋虽未参与实行也可成立共犯。
二、共同犯罪的相关法规规定
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二十六条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第二十七条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八条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九条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三、共同犯罪的例外情况
一共同过失犯罪不是共同犯罪。由于共同过失行为不具有共同故意行为的整体性也就是说共同过失行为由于不具有同谋的特点所以社会危害性没有共同故意的大只需要单独就过失行为处罚即可。但是也有一个例外的规定2000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的解释第5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以后单位主管领导、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的致使被害人因为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同犯罪处理。
二共同故意和共同过失之间不构成共同犯罪。例如武警擅离职守致使罪犯逃跑。前者的过失行为并不和后者的故意行为之间构成共同犯罪。
三间接正犯和被利用者之间不构成共同犯罪所谓间接正犯是指故意犯罪人利用不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人或者不知情者犯罪的行为人。由于不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人不构成犯罪不知情者没有犯罪故意所以利用人和被利用人之间不构成共同犯罪。
四同时犯之间不构成共同犯罪。例如甲乙二人不约而同的在河两岸伏击丙同时开枪致使丙死亡由于甲乙二人之间没有共同的故意所以甲乙二人之间不构成共同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