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放贷人的认定标准
导读:
职业放贷人的认定标准关于职业放贷行为的认定标准,根据纪要第五十三条之规定,民间借贷比较活跃的地方的高级人民法院或者经其授权的中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认定标准,4.主要看放贷主体进行放贷时谋取的利率是否高额利率如果同一个放贷主体在两年内进行了10次以上的民间借贷行为,但是他进行民间借贷时他的出借资金的利率比较低,比如达到了年化10%或12%,并没有赚取高额的收益,这时仍然不能认定其为职业放贷行为。
关于职业放贷行为的认定标准,民间借贷比较活跃的地方的高级人民法院或者经其授权的中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认定标准。大律网将为您详细介绍“职业放贷人的认定标准”。
什么是职业放贷人: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以民间借贷为业的法人,以及以民间借贷为业的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从事的民间借贷行为,应当依法认定无效。同一出借人在一定期间内多次反复从事有偿民间借贷行为的,一般可以认定为是职业放贷人。
职业放贷人的认定标准
关于职业放贷行为的认定标准,根据纪要第五十三条之规定,民间借贷比较活跃的地方的高级人民法院或者经其授权的中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认定标准。
虽然各地法院出台的具体认定标准不同,但其主要考量因素基本是一致的,即根据同一原告或者关联原告在一定时间段内涉民间借贷的数量、利率、借款金额及交付方式、借款合同格式化的程度等方面综合考量。
怎么认定职业放贷人?
1.主要看放贷主体是否唯一性
职业放贷的主体主要是指没有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各个民事法律主体,具体包括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以及其他。以民间借贷为业的自然人。在认定职业放贷人时,主要看这个放贷主题是否是同一个出借人或出借主体。如果出借人或出借主体不具有同一性或唯一性时,就不能简单的来直接认定为是职业放贷人或职业放贷行为。
2.主要看放贷主体进行放贷的区间或期间
认定职业放贷人或职业放贷行为一定有一个时间区间或期间的概念,即便是同一个出借主体在短时间内进行了多次放贷,但是这个放贷主体在放贷结束之后,在其他的时间内并没有再继续进行放,仍然不能认定其为只要放贷行为。所以认定职业放贷人一定要考虑到这个区间或期间具有一定的长期性,而不能是短期行为。比如可以规定是两年期间或者是三年期间。
3.主要看放贷主体进行放贷的次数是否具有多次性或反复性同一个放贷主体必须在一个时间期间内多次进行放贷,才可以认定他是职业放贷行为。而且这个放贷主体多次进行的放贷具有重复性或反复性,简单来讲就是一个行为,一件事情多次重复来做。在司法实务中,多个地方标准一般定为在两年内重复民间放贷行为达10次以上的,为职业放贷行为。
4.主要看放贷主体进行放贷时谋取的利率是否高额利率如果同一个放贷主体在两年内进行了10次以上的民间借贷行为,但是他进行民间借贷时他的出借资金的利率比较低,比如达到了年化10%或12%,并没有赚取高额的收益,这时仍然不能认定其为职业放贷行为。只有它的放贷利率超过了年化12,尤其是超过了年化24以上时,才可以认定为他是职业放贷人。
5.主要看他放贷的行为是否具有营业性或者是为唯一的或者主要的收入来源如果出借人或者是放贷主体,把放贷作为一种职业,或者成立公司的主要经营范围就是放贷,以赚取高额利差作为他的主要收入来源的,一般也可以认定为他是职业放贷行为。
民间借贷纠纷中职业放贷人如何认定
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或者超越经营范围,以营利为目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的人员就可以认定为职业放贷人。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以上就是大律网关于“职业放贷人的认定标准”的问题,详细实务问题可以咨询大律网在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