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中止量刑标准
导读:
换言之是否造成损害不是构成中止犯的基本要件而是处罚中止犯的量刑因素。犯罪既遂是对犯罪中止的绝对排斥。
换言之是否造成损害不是构成中止犯的基本要件而是处罚中止犯的量刑因素。犯罪既遂是对犯罪中止的绝对排斥。关于犯罪中止量刑标准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刑事辩护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中止犯的处罚原则较为特殊
首先明确是应当从宽处罚而非如同预备犯、未遂犯那样可以从宽处罚
其次注意对中止犯的处罚也不同于预备犯、未遂犯那样比照既遂犯进行处罚
其三明确对中止犯的处罚关键看是否造成损害结果对于造成损害结果的应当减轻处罚未造成损害结果的应当免除处罚。
犯罪中止有两种结果没有造成损害或是造成了损害。我国刑法对这两种结果分别制定了处罚原则即没有造成损害的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减轻处罚。换言之是否造成损害不是构成中止犯的基本要件而是处罚中止犯的量刑因素。
1、在进行了犯罪准备而后放弃了着手实行的应当认定为中止犯。例如甲某准备了毒药杀害其夫因为害怕而没有敢下毒后来放弃杀人念头把毒药扔掉。因为尚未着手就自动放弃犯罪属于在预备过程的中止。
2、犯罪撤退不是犯罪中止。在进行了犯罪准备没有着手实行的情况下因为情况有变主动撤退但未放弃犯罪意图的不是中止。例如甲乙二人预谋盗窃某银行在白天踩点之后晚上前来行动。发现银行有很多人在加班不便下手便撤走打算改日再来行窃。这属于犯罪撤退不是犯罪中止。因为犯罪人遭遇到意志以外的原因并未放弃犯罪意图。应当认定为犯罪预备。再例如律考试题甲某携匕首赴乙家杀乙途中因肚子疼痛难忍而回家属于犯罪撤退成立预备犯。
3、即使客观上不能完成犯罪但自认为能够完成犯罪的情况下自动停止的也是自动中止。例如甲某使用过期失效的农药(本人不知过期失效)投放到乙某杯中意图杀乙。后改主意在乙某喝水之前将杯中水倒掉。虽然因为农药已经失效客观上不可能完成犯罪(杀害乙某)但甲某并不知道在自认为能完成犯罪的情况下放弃犯罪的可成立犯罪中止。
4、在客观上能够完成犯罪但行为人自认为出现意志以外的原因不能够完成犯罪的情况下而撤离的属于犯罪撤退不成立犯罪中止。
犯罪中止的成立应具备三个条件
为了更好在司法实践中掌握犯罪中止应用有必要对犯罪中止犯罪的未遂犯罪未遂进行比较犯罪的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行为人自动中止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行为。
1、犯罪中止必须是发生在犯罪过程中这是犯罪中止的时间性条件。
2、犯罪中止必须是行为人自动地中止犯罪这是犯罪中止的自动性条件。这里的自动中止必须是彻底的。
3、犯罪中止必须是行为人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这是犯罪中止的有效性条件。犯罪既遂是对犯罪中止的绝对排斥。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犯罪的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