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导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走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那么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的犯罪构成如下
1、客体要件
国家正常对外贸易管理秩序和国家关于进出口货物、物品的禁止性管理规定。
2、主观要件
明知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而希望或放任违法结果的发生。对犯罪嫌疑人是否具有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物品的主观故意笔者认为可参照办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关于毒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主观明知的认定问题的相关规定进行认定。根据立法原意是要从严打击该类犯罪因此笔者认为只要明知是走私无论其主观上是否明知该类货物、物品是被国家所禁止进出口均可认定其具备本罪的主观故意要件对走私对象发生错误认识不影响本罪构成可在量刑上体现不同。但应排除以下情况由于国家在一定条件下允许特定企业在取得批准后在特定时期可以进出口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该种情况下如只是偷逃应缴税款的可按偷税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3、主体要件
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均可成为本罪主体。
4、主观要件
明知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而希望或放任违法结果的发生。对犯罪嫌疑人是否具有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物品的主观故意笔者认为可参照办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关于毒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主观明知的认定问题的相关规定进行认定。根据立法原意是要从严打击该类犯罪因此笔者认为只要明知是走私无论其主观上是否明知该类货物、物品是被国家所禁止进出口均可认定其具备本罪的主观故意要件对走私对象发生错误认识不影响本罪构成可在量刑上体现不同。但应排除以下情况由于国家在一定条件下允许特定企业在取得批准后在特定时期可以进出口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该种情况下如只是偷逃应缴税款的可按偷税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走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条各款的规定处罚。
二、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的量刑标准
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走私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五株以上不满二十五株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十株以上不满五十株或者珍稀植物、珍稀植物制品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二走私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或者未命名的古生物化石不满十件或者一般保护古生物化石十件以上不满五十件的
三走私禁止进出口的有毒物质一吨以上不满五吨或者数额在二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
四走私来自境外疫区的动植物及其产品五吨以上不满二十五吨或者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五万元的
五走私木炭、硅砂等妨害环境、资源保护的货物、物品十吨以上不满五十吨或者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
六走私旧机动车、切割车、旧机电产品或者其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二十吨以上不满一百吨或者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七数量或者数额未达到本款第一项至第六项规定的标准但属于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使用特种车辆从事走私活动造成环境严重污染或者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重大动植物疫情等情形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走私数量或者数额超过前款第一项至第六项规定的标准的
二达到前款第一项至第六项规定的标准且属于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使用特种车辆从事走私活动造成环境严重污染或者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重大动植物疫情等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