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取贷款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导读:
与此同时随着我国贷款金融业务的日益发展诈骗贷款违法犯罪活动也随之产生并愈益严重。如犯罪分子张某伪造某公司的出口供货合同并以虚假的合同向上海某银行申请了几百万元的贷款后携款潜逃。如罪犯张某以伪造的某房屋开发公司房产证明为抵押骗取某银行贷款一百余万元。那么骗取贷款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骗取贷款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骗取贷款构成犯罪的按贷款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贷款诈骗罪构成要件如下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既侵犯了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对贷款的所有权还侵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贷款是指作为贷款人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对借款人提供的并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还本付息的货币资金。在现代社会中、随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资金需求的愈益增大贷款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所起的作用口益突出。银行等金融机构不仅通过发放贷款参与企业流动资金周转并支持企业购置固定资产和进行技术改造促进生产发展同时还通过发放贷款促进商品流通促进科技文化卫生事业等发僳。与此同时随着我国贷款金融业务的日益发展诈骗贷款违法犯罪活动也随之产生并愈益严重。诈骗贷款行为不仅侵犯了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财产所有权、而且必然影响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业务和其他金融业务的正常进行破坏我国金融秩序的稳定。因此、诈骗贷款行为同时侵犯了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所有权以及国家的贷款管理制度具有比一般诈骗行为更大的社会危害性。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首先本罪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的行为。所谓虚构事实是指编造客观上不存在的事实以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信任所谓隐瞒真相是指有意掩盖客观存在的某些事实使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产生错觉。根据本条的规定行为人诈骗贷款所使用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1、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这种情形近年来屡有发生仅在上海一地一年就发生假引资的诈骗几十起案犯一般是伪造国外某财团的巨额资金或者“在美国的爱国华人”的巨额私人存款要以优惠条件存人某银行以骗取银行的贷款和手续费。此外还有许多犯罪分子编造效益好的投资项目以骗取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
2、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为支持生产鼓励出口使有限的资金增值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有时也要根据经济合同发放贷款有些犯罪分子伪造或使用虚假的出口合同或者其他短期内产比很好效益的经济合同诈骗跟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如犯罪分子张某伪造某公司的出口供货合同并以虚假的合同向上海某银行申请了几百万元的贷款后携款潜逃。
3、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诈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所谓证明文件是指担保函、存款证明等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时所需要的文件。如某公司通过银行内部的工作人员开出了一张虚假的存款证明并以此向另一银行贷款几百万元。
4、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骗取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的。这里的产权证明是指能够证明行为人对房屋等不动产或者汽车、货币、可随时兑付的票据等动产具有所有权的一切文件。如罪犯张某以伪造的某房屋开发公司房产证明为抵押骗取某银行贷款一百余万元。
5、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的这出的“其他方法”是指伪造单位公章、印鉴骗贷的以假货币为抵押骗贷的先借贷后采用欺诈手段拒不还贷的等情况。本项规定的精神是不论行为人以何种方法诈骗贷款都要依本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司法实践中行为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其行为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
1贷款后携带贷款潜逃的
2未将贷款按用途使用而是挥霍致使贷款无法偿还的
3使用贷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致使贷款无法偿还的
4改变贷款用途将贷款用于高风险的经济活动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致使贷款无法偿还的
5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改变贷款用途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致使贷款无法偿还的
6提供虚假的担保申请贷款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致使贷款无法偿还的等等情形。
其次诈骗贷款必须达到“数额较大”。至于何谓“数额较大”有待于有权机关作出解释。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与诈骗贷款的犯罪分子串通并为之提供诈骗贷款帮助的应以贷款诈骗罪的共犯论处。所谓串通在本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与诈骗贷款的犯罪分子在实施诈骗前或在诈骗的过程中相互暗中勾结共同商量或进行策划与诈骗犯罪分子予以配合充当内应而为之提供帮助的行为。对于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与其他犯罪分子相互勾结骗取银行等金融机构钱财的行为应当注意分清两种人员在共同犯罪中采用行为的性质如果是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工作人员为主而采用的行为主要是利用职务之便进行社会上的其他人员仅是提供帮助的这时就应以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所犯的罪行来定性处理如是贪污就应依贪污罪处罚社会上的其他人员则以贪污罪的共犯论处如是侵占就应以职务侵占罪治罪其他人员则以职务侵占罪的共犯处之。如采用的行为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为主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仅是为之提供帮助的这时就以本罪定性处罚。而不能不分情况都以本罪或他罪论处。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上由故意构成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至于行为人非法占有贷款的动机是为了挥霍享受还是为了转移隐匿都不影响本罪的构成。反之如果行为人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虽然其在申请贷款时使用了欺骗手段也不能按犯罪处理可由银行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贷款或者加收贷款利息等办法处理。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三条贷款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