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工具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
导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那么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工具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工具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
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工具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如下
客体要件
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信息网络的安全。
客观要件
客观方面表现为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节严重的行为。
主体要件
犯罪主体一般主体。
主观要件
主观方面故意行为人是否为营利的目的提供程序、工具不影响犯罪的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前款规定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或者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二、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的认定
1、划清本罪与非罪行为的界限。是否达到“情节严重”是区别构成犯罪与否的关键所在。
2、划清本罪与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界限。实践中本罪的行为常常与后二罪的行为密切关联本罪行为人常常为后二罪行为的实施提供程序、工具帮助后二罪的顺利实施但法律规定本罪行为为独立犯罪行为故其因客观行为的表现不同而区分为不同的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