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持有国家机密资料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导读:
非法持有秘密级国家秘密的行为也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应当予以法律制裁但从其社会危害性的程度来看尚不到犯罪的程度不应以犯罪论。所谓非法是指根据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具体的规章制度不属于接触、保管国家秘密文件的人员而持有属于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其他物品或者虽属于保密工作人员但其持有该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没有合法根据。在行为人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其他物品的既定事实下当有关机关调查时行为人拒不说明其来源与用途。那么非法持有国家机密资料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非法持有国家机密资料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非法持有国家机密资料罪构要件如下
客体要件
本罪的客体是国家的保守秘密制度。本罪的犯罪对象仅限于属于国家绝密级和机密级的秘密的物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规定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绝密是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国家秘密泄展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非法持有秘密级国家秘密的行为也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应当予以法律制裁但从其社会危害性的程度来看尚不到犯罪的程度不应以犯罪论。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绝密、机密的文件资料或者其他物品拒不说明来源与用途的行为。
所谓非法是指根据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具体的规章制度不属于接触、保管国家秘密文件的人员而持有属于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其他物品或者虽属于保密工作人员但其持有该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没有合法根据。比如根据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绝密级的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非经原确定密级的机关、单位或其上级机关批准不得复制、摘抄收发、传递、外出携带应由指定人员把任等。对一般人员而言持有国家秘密本身即为非法对于有保密人员身份的人有关机关未曾批准复制、摘抄行为人却持有复制件、摘抄件有关机关未指定或者不属于有关机关指定人员而持有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等就属于非法。总而言之行为人没有合法根据而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其他物品即为非法。
所谓持有是指以占有的意思实际支配。不论是行为人随身携带或者隐藏、存放于其住处、工作场所寄存在他人之处等只要行为人明知是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而置于自己控制之中即为持有。如夹藏在目己的行李、邮件当中虽然并不亲自持有但行李、邮件最终仍然要回到自己手中并未脱离自已的控制仍为持有。根据国家安全法的规定持有包括两类即不应知悉国家秘密的人员携带、存放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可以知悉某项国家秘密的人员未经办理手续私自携带、留存属于该项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
在行为人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其他物品的既定事实下当有关机关调查时行为人拒不说明其来源与用途。所谓拒不说明既包括根本就不予配合什么也不说又包括未能说明。如编造谎言、借口或者提供的来源与用途经查不实或无法查证的。
主体要件
本罪的犯罪主体为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包括中国公民、外国人、无国籍人。一般来说行为人身份如何不影响成立本罪。但是如果行为人是间谍组织成员或者接受了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人员符合间谍罪构成特征的则应以间谍罪论处不构成本罪
主观要件
本罪行为人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从其主观方面的认识因素来看行为人只须认识到自己无权持有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其他物品认识到自己持有的文件、资料、物品属于国家秘密即可无须确切地认识该国家秘密属于什么密级从其主观方面的意志因素来看行为人持有本身就意味着其希望该国家秘密处于自己的支配之下因而不存在间接故意。
实际占有国家秘密的人员有说明其来源与用途的义务如果行为人能够说明自己占有国家秘密的来源与用途且能够证明自己确实不知其为国家秘密那么其实际占有行为不是本罪的“持有”可以根据其实际来源与用途依法处理比如系盗窃所得行为人不知为国家秘密而窃取应以盗窃论又比如行为人系捡得且不知其为国家秘密的不构成犯罪等等。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二条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以窃取、刺探、收买方法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罪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绝密、机密的文件、资料或者其他物品拒不说明来源与用途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