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导读: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情节严重的行为。实行征用土地由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两级审批。将所有占用基本农田都由国务院批准主要是为了切实加强对基本农田的保护禁止一般性项目和城市、村庄、集镇建设占用基本农田。根据中央确定的土地要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新土地管理法对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实际两级审批的原则即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但考虑到我国的实际情况将乡村企业、农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和农民宅基地等占用农用地的授权地市级人民政府审批。那么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罪的犯罪构成如下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机关的正常活动以及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徇私舞弊行为使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顺利实施受到严重干扰损害了国家土地管理、城市规划机关的威信损害了国家和人民利益。
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土地。土地是我们赖以生存的自然资源国有土地是社会主义全民所有的公共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违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的行为造成国家土地资源的浪费可耕地面积减少使国家土地使用收益大量流失。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情节严重的行为。
所谓征用土地是指国家为了进行经济、文化、国防建设以及兴办社会公共事业的需要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的条件及程序将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收归国有的一种措施。所谓占用土地是指对土地事实上的控制、管理与使用。为了使得有限的土地资源能有效正确地利用国家通过法律对土地征用、占用等作了一系列的规定征用土地是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将集体所有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的强制手段。要实行征用土地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首先征地是一种政府行为是政府的专有权力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没有征地权第二必须依法取得批准第三必须依法对被征地单位进行补偿造成劳动力剩余的必须予以安置第四被征地单位必须服从不得阻挠征地第五征地行为必须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的公开监督。
为了有效控制征用土地的数量和防止侵害被征用地单位的利益新土地管理法从法律上加强了征用土地的审批上收了征地审批权。实行征用土地由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两级审批。分别规定如下
国务院的批准权1基本农田即依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划人基本农田保护区禁止占用的耕地。将所有占用基本农田都由国务院批准主要是为了切实加强对基本农田的保护禁止一般性项目和城市、村庄、集镇建设占用基本农田。对于一些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确实无法避开而必须占用基本农田的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并按规定重新补划基本农田。这是严格管理基本农田的主要措施。2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比原规定占用耕地1000亩66?7公顷的批准权缩小了一半。这里不包括同时征用基本农田的行为。3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的包括了耕地之外的所有土地同时也包括征用耕地35公顷以下其他土地的总面积超过70公顷都必须报国务院批准。其他都为省级人民政府的审批权。
根据中央确定的土地要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新土地管理法对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实际两级审批的原则即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但考虑到我国的实际情况将乡村企业、农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和农民宅基地等占用农用地的授权地市级人民政府审批。现将有关审批权限分别予以讲述。
1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农用地的包括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规定由国务院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项目并且是在城市建设用地区之外需要单独选址的项目。包括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能源、交通、水利、矿山等项目也包括了中央军委批准建设的军事项目用地。2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铁路、公路、各种管线及大型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本设施需要在城市建设用地区外单独选址的项目用地。3城市建设用地区内统一征地的包括直辖市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府所在地城市、城区人口在100万以上的其他城市以及国务院指定的其他城市的城市扩张用地。这里要说明的是这些城市只有城市本身扩张用地城市报国务院审批而市辖县的县城扩张则由省级政府批准市内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扩张由地市办理农用地转用。但对一些市设的开发区、卫星城将按城市区扩张同样对待需报国务院批准。
省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权限1除了报国务院审批之外的其他城市的市区扩张占用农用地的。2县和县级市所在的城镇及其他镇建设扩张占用农用地的。3地、市以下政府批准可行性研究或建设项目需要占用农用地的。
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或省级人民政府可以授权设区的市、自治州批准的权限1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村庄、集镇建设用地区内的农民宅基地、乡村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公益设施建设占用农用地的。2农村道路、水利及其他建设可以使用农村集体所有农用地的。
非法征用、占用土地的行为只有情节严重才构成本罪。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实施本罪行为的造成大量土地被非法征用、占用的导致耕地大量荒芜或者毁坏的因严重徇私而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的造成恶劣影响的等等。
根据1999年9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施行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一次性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067公顷10亩以上或者其他耕地2公顷30亩以上或者其他土地3?33公顷50亩以上的
2十二个月内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数量虽未达到上述标准的
3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累计达到上述标准但接近上述标准且导致被非法批准征用、占用的土地或者植被迫到严重破坏或者造成有关单位、个人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的
4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影响群众生产、生活引起纠纷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三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主要是指在各级政府中的主管人员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部门的工作人员。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是出于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徇私舞弊行为是违反有关法律规定的明知自己行为可能产生的后果而对这种后果的发生持希望或者放任的态度。行为人的犯罪动机是徇私有的是为了贪图钱财等不法利益有的是因碍于亲朋好友情面而徇私舞弊有的是出于报复或嫉妒心理而徇私舞弊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询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罪的认定
一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并且具有徇私的目的
如果行为人玩忽职守严重不负责任过失致使土地被非法征用、占用并给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符合玩忽职守罪的构成要件的应当以玩忽职守罪定罪。如果没有徇私目的而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有土地的则只有造成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才可构成犯罪但不是构成本罪而是滥用职权罪。
二行为人在实施本罪行为中如果收受贿赂或者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共同贪污有关费用如土地征用、占用费用的又可能触犯他罪如受贿罪、贪污罪属牵连犯应择一重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