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伪劣化肥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导读:
针对在生产和流通领域存在的问题国务院有关部门又先后于1985年、1987年和1989年发出了关于整顿和加强兽药管理取缔假劣兽药的通知、关于加强农药管理坚决制止和取缔生产、经销假劣化肥的暂行规定、关于加强农药管理严厉打击制造、销售伪劣农药活动的通知。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农、林、牧、渔等生产管理法规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等农用生产资料致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行为。那么销售伪劣化肥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销售伪劣化肥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销售伪劣化肥罪构成要件如下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农用生产资料质量的监督管理制度和农业生产。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等是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国家为了加强对农用生产资料的生产和销售制定了一系列法律和行政法规建立了比较完整的监督管理制度。如产品质量法规定“禁止在生产、销售的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国务院发布的兽药管理条例规定“兽药的生产、经营和使用必须保证质量确保安全有效”“兽药出厂前必须经过质量检验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不得出厂”。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规定“经营的种子质量应当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的种子质量标准并附有种子检验、验收合格证书”“经营种子严禁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等。针对在生产和流通领域存在的问题国务院有关部门又先后于1985年、1987年和1989年发出了关于整顿和加强兽药管理取缔假劣兽药的通知、关于加强农药管理坚决制止和取缔生产、经销假劣化肥的暂行规定、关于加强农药管理严厉打击制造、销售伪劣农药活动的通知。生产、销售伪劣农用生产资料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国家对农用生产资料的监督管理制度严重破坏了农业生产对农业危害很大应受刑法打击。
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农药、兽药、化肥、种子。
所谓农药是指用于防治药、虫、草、鼠害、调节植物生长发育的农用化学药虫剂、杀菌剂、除草剂等。
所谓兽药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畜禽等动物疾病有目的地调节其生理功能并规定作用、用途、用法、用量的兽用药品。
所谓化肥是指经化学或者机械加工制成的各种化学肥料又称无机肥料用于为农业、林业生产提供一种或者一种以上植物必需的营养元素或者兼可改善土壤性质、提高土壤肥力的一类物质。化肥的范围包括化学氮肥、磷肥、钾肥、复合肥料、微量元素肥、其他肥料上述列举以外的其他化学肥料。
所谓种子是指用于农业、林业生产的籽粒、果实和根、茎、芽等繁殖材料。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农、林、牧、渔等生产管理法规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等农用生产资料致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行为。
生产、销售伪劣农用生产资料的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1、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所谓假是指农药、化肥、兽药的成份名称不符合有关标准所规定的应当含有的成份名称或用非农药、非兽药、非化肥冒充农药、兽药、化肥或用此种农药、兽药、化肥代替另一种农药、兽药或化肥以及其他应按假的来处理的农药、兽药和化肥如未取得批准文号生产的或者国务院农牧业行政管理机关明文规定禁止生产或销售的兽药等。
2、销售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效能是指事物所蕴藏的有利的作用与价值。失去使用效能则就是指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因过期、受潮、变质等原因已经丧失其有利的作用及价值。使用它已无法产生出其应有的效果如农药已无法防治病、虫、害化肥已不能给植物养分而促使其生产等等。
3、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和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及种子。所谓不合格是指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次品、劣品其虽有一定的使用效能但无法达到合格产品所应有的使用效能如农药、兽药、化肥的成份与产品质量标准不相符合超过有效期尚未完全丧失效用等。这点与假的或失去使用效能的上述物品不同后者是对于所要防治的或应该达到的目的是毫无效果。
无论行为人实施的是生产、销售哪一种行为针对的是何种对象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只要出于故意并达到了一定的危害结果使即可构成本罪。
生产、销售伪劣农用生产资料的行为必须造成了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结果才能构成本罪这就是说本罪为结果犯。如果只有生产、销售行为而没有危害结果或者虽有危害结果但致使生产损失没有达到损失较大的程度也不能构成本罪但这不排除可以构成他罪。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任何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依规定单位也能构成本罪之主体。
主观要件
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其故意的内容表现为三种形式一是故意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二是明知是假的或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而故意予以销售三是故意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过失行为如在不明知的情况下销售了假的或失去使用效能的农约、兽药、化肥、种子不能构成本罪。
本罪的犯罪目的大多都是为了谋利。特别应当指出的是使生产遭受重大的损失是本罪的后果不是本罪的目的。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七条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